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关于对液体火箭发动机试车及产业化项目发动机试验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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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关于对液体火箭发动机试车及产业化项目发动机试验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液体火箭发动机试车及产业化项目(发动机试验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 21日至 2024年03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从化区街口 (略) 128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液体火箭发动机试车及产业化项目(发动机试验中心)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建设单位

中科宇航(广州)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选址从化区鳌头镇爱群村,开展液氧煤油火箭发动机及动力系统的点火试验,租地面积约30亩(约*m2),拟建设1个30 t级发动机试车台、1个150 t级发动机试车台、1个350 t级动力系统试车台、1座联合站房、1个氮气站、1栋4层测控楼、1个高位水塔(预留)、1个液氧暂存间、1个煤油暂存间及1个隔油池等,主要通过推进剂加注、发动机/动力系统试车、泄出推进剂、发动机吹除和外接件拆卸等试验工艺流程,预计年开展液氧煤油火箭发动机试车50次(其中150 t级30次、30 t级20次)、动力系统试车2次。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外运至鳌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落实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的管理要求,施工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组织施工、加强工地管理、控制作业时间,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二)试验喷淋废水经导流槽收集至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储存于导流槽底部水池中,不外排。生活污水与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备用柴油发电机喷淋 (略) 定期外运至鳌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试车过程产生的高温燃气向东南方向喷射,喷射的尾焰及尾气经过导流槽两侧喷水降温并导流至导流槽末端的倾斜竖向挡火墙,再经挡火墙导入空中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引至6 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18 m高排气筒排放。
(四)试车试验过程应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隔声降噪、喷水降噪以及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试车试验在白天实施,并提前向附近村委会报备,降低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的影响。
(五)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液体火箭发动机试车及产业化项目(发动机试验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 21日至 2024年03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从化区街口 (略) 128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液体火箭发动机试车及产业化项目(发动机试验中心)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建设单位

中科宇航(广州) (略)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选址从化区鳌头镇爱群村,开展液氧煤油火箭发动机及动力系统的点火试验,租地面积约30亩(约*m2),拟建设1个30 t级发动机试车台、1个150 t级发动机试车台、1个350 t级动力系统试车台、1座联合站房、1个氮气站、1栋4层测控楼、1个高位水塔(预留)、1个液氧暂存间、1个煤油暂存间及1个隔油池等,主要通过推进剂加注、发动机/动力系统试车、泄出推进剂、发动机吹除和外接件拆卸等试验工艺流程,预计年开展液氧煤油火箭发动机试车50次(其中150 t级30次、30 t级20次)、动力系统试车2次。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委外运至鳌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落实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的管理要求,施工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组织施工、加强工地管理、控制作业时间,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二)试验喷淋废水经导流槽收集至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储存于导流槽底部水池中,不外排。生活污水与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备用柴油发电机喷淋 (略) 定期外运至鳌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试车过程产生的高温燃气向东南方向喷射,喷射的尾焰及尾气经过导流槽两侧喷水降温并导流至导流槽末端的倾斜竖向挡火墙,再经挡火墙导入空中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引至6 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18 m高排气筒排放。
(四)试车试验过程应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隔声降噪、喷水降噪以及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试车试验在白天实施,并提前向附近村委会报备,降低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的影响。
(五)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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