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摆臂、汽车方向机、汽车支架等其他汽车配件铸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汽车摆臂、汽车方向机、汽车支架等其他汽车配件铸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昌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汽车摆臂、汽车方向机、汽车支架等其他汽车配件铸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新建项目,拟建于 (略) 远安县鸣凤镇双利村城南工业园,总占地面积4000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88%。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摆臂820t、方向机250t、汽车总泵45t、液压轴承10t、汽车支架5t。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废料仓库、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以及配套的公储、环保工程等。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应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制砂芯工序、化铝工序、浇注工序、震砂工序、切割工序、打磨工序、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非正常工况时,须立即停产维修,避免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级后, (略) (略) 进入远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铝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涂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砂、切割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做好厂区内分区防渗,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标识标牌、危险废物标识牌。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环境管理档案。
四、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0.064t\/a,颗粒物1.117t\/a。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六、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七、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八、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4年1月11日
宜昌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汽车摆臂、汽车方向机、汽车支架等其他汽车配件铸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新建项目,拟建于 (略) 远安县鸣凤镇双利村城南工业园,总占地面积4000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88%。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摆臂820t、方向机250t、汽车总泵45t、液压轴承10t、汽车支架5t。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废料仓库、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以及配套的公储、环保工程等。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应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制砂芯工序、化铝工序、浇注工序、震砂工序、切割工序、打磨工序、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非正常工况时,须立即停产维修,避免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级后, (略) (略) 进入远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铝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涂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砂、切割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做好厂区内分区防渗,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标识标牌、危险废物标识牌。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环境管理档案。
四、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0.064t\/a,颗粒物1.117t\/a。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六、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七、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八、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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