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普新区金渤海岸污水处理站入海排污口设置公示
大连市金普新区金渤海岸污水处理站入海排污口设置公示
大连市金普新区金渤海岸污水处理站入海排污口设置公示
一、项目概况
金渤海岸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1500m2,总建筑面积675.63m2,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500m3/d,采用“格栅+一体化A2O生化处理单元+混凝沉淀+过滤”的工艺处理后经紫外线消毒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金州湾海域。《金渤海岸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3年9月14日取得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的批复,文号为大环评准字[2023]*号。拟设排污口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21°35′28.228″,北纬39°11′19.207″,污水处理站经重力管线排放后 (略) ,向北侧敷设1900m压力管线+91m重力流管线后入海,管径为DN700,管材为HDPE缠绕增强B型管。
二、对海域水质及海洋功能区影响
金渤海岸污水处理站属于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且排污口不占用海域、不改变自然岸线,保持了海湾自然形态;项目的建成不会引起邻近大连斑海豹海洋保护区水质的下降,且污水厂的运行可减少区域污染物入海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辽宁海洋功能区划的相关管理及保护要求。经预测在拟选排污口设定的混合区外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满足相应海水水质标准要求,对周边海域影响较小。
三、水质保护措施
(1)污水处理站应在进水口设置在线监控系统,结合手动监测等,能够实现对进水流量、COD、NH3-N、pH、总氮、总磷等指标进行监控,加强进厂水质控制管理,对服务范围内的生产废水进行审计与监测,对进 (略) 系统的所有生产类排污单位的废水量和水质进行登记,规定各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量和废水水质。
(2)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需对出水中相关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等要求,制定污水处理站的自行监测方案。
四、论证结论
拟选排污口位于近岸海域四类环境功能区,符合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标准要求,符合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符合国家、辽宁省、 (略) “水十条”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略) 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符合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入海排污口方案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采用管道方式排放的,出水管口位置应当在低潮线以下”的相关要求。根据海水水质影响预测结果,在设定的混合区外,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均可满足二类水质标准,对周边海域的影响较小。
综合以上分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本次排污口选址方案基本可行。
五、论证单位及设置单位联系方式
论证单位名称:辽宁 (略)
设置单位:大连德泰七 (略)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411-*
大连市金普新区金渤海岸污水处理站入海排污口设置公示
一、项目概况
金渤海岸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1500m2,总建筑面积675.63m2,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500m3/d,采用“格栅+一体化A2O生化处理单元+混凝沉淀+过滤”的工艺处理后经紫外线消毒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金州湾海域。《金渤海岸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3年9月14日取得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的批复,文号为大环评准字[2023]*号。拟设排污口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21°35′28.228″,北纬39°11′19.207″,污水处理站经重力管线排放后 (略) ,向北侧敷设1900m压力管线+91m重力流管线后入海,管径为DN700,管材为HDPE缠绕增强B型管。
二、对海域水质及海洋功能区影响
金渤海岸污水处理站属于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且排污口不占用海域、不改变自然岸线,保持了海湾自然形态;项目的建成不会引起邻近大连斑海豹海洋保护区水质的下降,且污水厂的运行可减少区域污染物入海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辽宁海洋功能区划的相关管理及保护要求。经预测在拟选排污口设定的混合区外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满足相应海水水质标准要求,对周边海域影响较小。
三、水质保护措施
(1)污水处理站应在进水口设置在线监控系统,结合手动监测等,能够实现对进水流量、COD、NH3-N、pH、总氮、总磷等指标进行监控,加强进厂水质控制管理,对服务范围内的生产废水进行审计与监测,对进 (略) 系统的所有生产类排污单位的废水量和水质进行登记,规定各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量和废水水质。
(2)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需对出水中相关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等要求,制定污水处理站的自行监测方案。
四、论证结论
拟选排污口位于近岸海域四类环境功能区,符合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标准要求,符合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符合国家、辽宁省、 (略) “水十条”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略) 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符合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入海排污口方案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采用管道方式排放的,出水管口位置应当在低潮线以下”的相关要求。根据海水水质影响预测结果,在设定的混合区外,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均可满足二类水质标准,对周边海域的影响较小。
综合以上分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本次排污口选址方案基本可行。
五、论证单位及设置单位联系方式
论证单位名称:辽宁 (略)
设置单位:大连德泰七 (略)
联系人:田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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