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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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审批号:松环*

项目名称

吉林 (略) NMN500吨年、NAD100吨年、NADP20吨年、NMNH50吨年、NADH30吨年项目

建设地点

松原经济开发区中美嘉吉生物化工科技产业园区

占地(建筑、营业)面积(

1985

建设单位

吉林 (略)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李洪玉

联系人

李洪玉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5000

环保投资

(万元)

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年5月

告知承诺制审批依据

该项目属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适用范围中的除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产生有害因素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现状和规划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列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1985m2,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建设NMN(β-烟酰胺单核苷酸)、NAD(还原型辅酶I)、NADP(还原型辅酶Ⅱ)、NMNH(第三代β-烟酰胺单核苷酸)、NADH(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生产线,五种产品与现有产品进行共线生产。

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工艺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间接标准后,排入松原嘉吉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脱盐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松原嘉吉园区污水处理厂。

2.粉碎废气、包装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设两台干燥机,一台干燥机产生的废气经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另一台干燥机产生的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非*烷总烃厂界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限值。

3.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截留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避免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1日

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告知承诺制审批表

审批号:松环*

项目名称

吉林 (略) NMN500吨年、NAD100吨年、NADP20吨年、NMNH50吨年、NADH30吨年项目

建设地点

松原经济开发区中美嘉吉生物化工科技产业园区

占地(建筑、营业)面积(

1985

建设单位

吉林 (略)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李洪玉

联系人

李洪玉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5000

环保投资

(万元)

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年5月

告知承诺制审批依据

该项目属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适用范围中的除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产生有害因素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现状和规划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列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1985m2,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建设NMN(β-烟酰胺单核苷酸)、NAD(还原型辅酶I)、NADP(还原型辅酶Ⅱ)、NMNH(第三代β-烟酰胺单核苷酸)、NADH(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生产线,五种产品与现有产品进行共线生产。

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工艺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间接标准后,排入松原嘉吉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脱盐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松原嘉吉园区污水处理厂。

2.粉碎废气、包装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设两台干燥机,一台干燥机产生的废气经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另一台干燥机产生的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非*烷总烃厂界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限值。

3.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和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截留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避免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完成告知承诺制审批。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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