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2024年3月21日关于对屠申泽湿地大碱湖入湖河口湿地修复工程拟审批报告书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2024年3月21日关于对屠申泽湿地大碱湖入湖河口湿地修复工程拟审批报告书公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屠申泽湿地大碱湖入湖河口湿地修复工程 | (略) 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 | 杭锦后旗水利局 | 内蒙古 (略) | 主要包括湿地生境改善、生态修复工程和大碱湖进水廊道修复工程 |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 (略) 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围挡,施工材料、土石方及运输车辆遮盖, (略) 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减少扬尘。 (2)大风天气施工时尽量避免管沟开挖,减少施工作业面并洒水抑尘。施工完成后及时复土,采取摊平、播草籽等措施,快速恢复植被,以减少施工裸露面积。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就地利用。无废弃土方产生。 (2)施工中废弃管材统一收集、外售。 (3)机械修配保养在蒙海镇机械修配点进行,不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废矿物质油。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 4、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车辆通过居民区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5、生态保护措施 管沟开挖要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开挖表层土壤先期剥离,平均剥离厚度约为20cm,表土剥离后单独保存,管道铺设完毕后,及时平整场地,利用剥离地表土回填,播撒白刺、沙蒿等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减少裸露地面,防止水土流失。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屠申泽湿地大碱湖入湖河口湿地修复工程 | (略) 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 | 杭锦后旗水利局 | 内蒙古 (略) | 主要包括湿地生境改善、生态修复工程和大碱湖进水廊道修复工程 |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 (略) 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围挡,施工材料、土石方及运输车辆遮盖, (略) 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减少扬尘。 (2)大风天气施工时尽量避免管沟开挖,减少施工作业面并洒水抑尘。施工完成后及时复土,采取摊平、播草籽等措施,快速恢复植被,以减少施工裸露面积。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就地利用。无废弃土方产生。 (2)施工中废弃管材统一收集、外售。 (3)机械修配保养在蒙海镇机械修配点进行,不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废矿物质油。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 4、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车辆通过居民区时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5、生态保护措施 管沟开挖要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开挖表层土壤先期剥离,平均剥离厚度约为20cm,表土剥离后单独保存,管道铺设完毕后,及时平整场地,利用剥离地表土回填,播撒白刺、沙蒿等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减少裸露地面,防止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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