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东莞市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 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 (略) 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排镇石横大道221号1号楼504室
建设单位: (略) 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
建设内容: (略) 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位于 (略) 石排镇石横大道221号1号楼504室。项目占地面积1350m2,建筑面积1350m2,总投资*元。项目主要从事皮具制品、塑胶铭牌、TPU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皮具制品15吨、塑胶铭牌15吨、TPU膜80吨。项目于2022年9 (略) (略) 编制了《 (略) 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12日并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批文编号:东环建〔2023〕5866号。
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2023年10月竣工,调试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2日~2023年10月24日,委托 (略) 在2023年10月25日、26日对项目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
公示内容: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戴盛华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 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 (略) 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石排镇石横大道221号1号楼504室
建设单位: (略) 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
建设内容: (略) 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位于 (略) 石排镇石横大道221号1号楼504室。项目占地面积1350m2,建筑面积1350m2,总投资*元。项目主要从事皮具制品、塑胶铭牌、TPU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皮具制品15吨、塑胶铭牌15吨、TPU膜80吨。项目于2022年9 (略) (略) 编制了《 (略) 石排世坤皮具加工厂(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12日并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批文编号:东环建〔2023〕5866号。
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2023年10月竣工,调试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2日~2023年10月24日,委托 (略) 在2023年10月25日、26日对项目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
公示内容: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戴盛华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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