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3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贯彻落实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3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依据《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 (略)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24年3月18日,我区对《整改方案》第3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屯留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按期完成。
二、整改目标
屯留区生活垃圾规范处置
三、完成情况
2019年6月,屯留区与中机国际(长治) (略) 签定《屯留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PPP项目》合同,建设15座中转站和1座垃圾填埋场。
2020年4月,屯留区与长治首 (略) 签订了《屯留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垃圾焚烧处理协议书》,屯留区主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通过垃圾压缩车直运至长治首 (略) 焚烧发电,进行无害化处理。
2023年10月,为了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屯留区人民政府积极主动推进乡镇15座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
2020年因新冠疫情暴发,相关建筑材料不能及时运到项目工地,影响了屯留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工程建设进度。
2021年1月, (略)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印发《关 (略) 域垃圾零填埋工作的通知》(长分办发[2021]5号),要求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由于生活垃圾零填埋政策,屯留区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与生活垃圾零填埋政策不符,导致生活垃圾填埋场暂缓建设。根据长分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屯留区生活垃圾全部直运至长治首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
2023年10月,为了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屯留区人民政府积极主动推进乡镇15座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
2024年1月,屯留区在主城区建成城东、城西2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在各乡镇建成15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全部建成投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全部运送长治首 (略) 焚烧发电,解决了209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转运问题。
为了解决屯留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闲置问题,经2023年屯留区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屯留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应急保障设施。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该项任务已完成,对该任务予以销号。
依据《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 (略)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24年3月18日,我区对《整改方案》第3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屯留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按期完成。
二、整改目标
屯留区生活垃圾规范处置
三、完成情况
2019年6月,屯留区与中机国际(长治) (略) 签定《屯留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PPP项目》合同,建设15座中转站和1座垃圾填埋场。
2020年4月,屯留区与长治首 (略) 签订了《屯留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垃圾焚烧处理协议书》,屯留区主城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通过垃圾压缩车直运至长治首 (略) 焚烧发电,进行无害化处理。
2023年10月,为了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屯留区人民政府积极主动推进乡镇15座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
2020年因新冠疫情暴发,相关建筑材料不能及时运到项目工地,影响了屯留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工程建设进度。
2021年1月, (略)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印发《关 (略) 域垃圾零填埋工作的通知》(长分办发[2021]5号),要求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由于生活垃圾零填埋政策,屯留区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与生活垃圾零填埋政策不符,导致生活垃圾填埋场暂缓建设。根据长分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屯留区生活垃圾全部直运至长治首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
2023年10月,为了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屯留区人民政府积极主动推进乡镇15座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
2024年1月,屯留区在主城区建成城东、城西2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在各乡镇建成15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全部建成投运,收集的生活垃圾全部运送长治首 (略) 焚烧发电,解决了209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转运问题。
为了解决屯留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闲置问题,经2023年屯留区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屯留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应急保障设施。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该项任务已完成,对该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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