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雄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辣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武汉市雄鑫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辣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 (略) (略) 方便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000吨辣条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蔡甸区蔡甸街高庙猫山井谢湾2号。
建设内容: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见表1,生产规模统计表详见表2。
表1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
项目组成 | 名称 | 建设规模 |
主体工程 | 厂房 | 1间砖混结构生产车间,高6m。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内部设有更衣间、洗手消毒间、和面间、膨化间、配料间、搅拌间、灌包间、包装间 |
辅助工程 | 办公区 | 1间砖混结构办公室,高3米,占地面积45平方米 |
储运工程 | 仓库 | 3间砖混结构生产车间,高6m。占地面积约368平方米。 |
表2 生产规模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能(t/a) | 产品规格尺寸 | 产品用途 |
1 | 青豆素脆骨 | 500吨 | 5kg/件 | 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 |
2 | 青豆素牛板筋 | 300吨 | 5kg/件 | 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 |
3 | 黄豆素牛肉粒 | 150吨 | 5kg/件 | 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 |
4 | 素牛肉 | 50吨 | 5kg/件 | 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 |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毛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地址: (略) 蔡甸区蔡甸街高庙猫山井谢湾2号
电子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先生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27-*
环评单位地址: (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芯中心B区4楼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http://**.cn/xxgk2018/xxgk/xxgk01/*/t*_*.html
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期限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征求时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3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 (略) (略) 方便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000吨辣条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蔡甸区蔡甸街高庙猫山井谢湾2号。
建设内容: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见表1,生产规模统计表详见表2。
表1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
项目组成 | 名称 | 建设规模 |
主体工程 | 厂房 | 1间砖混结构生产车间,高6m。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内部设有更衣间、洗手消毒间、和面间、膨化间、配料间、搅拌间、灌包间、包装间 |
辅助工程 | 办公区 | 1间砖混结构办公室,高3米,占地面积45平方米 |
储运工程 | 仓库 | 3间砖混结构生产车间,高6m。占地面积约368平方米。 |
表2 生产规模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能(t/a) | 产品规格尺寸 | 产品用途 |
1 | 青豆素脆骨 | 500吨 | 5kg/件 | 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 |
2 | 青豆素牛板筋 | 300吨 | 5kg/件 | 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 |
3 | 黄豆素牛肉粒 | 150吨 | 5kg/件 | 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 |
4 | 素牛肉 | 50吨 | 5kg/件 | 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 |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毛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地址: (略) 蔡甸区蔡甸街高庙猫山井谢湾2号
电子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先生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027-*
环评单位地址: (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芯中心B区4楼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http://**.cn/xxgk2018/xxgk/xxgk01/*/t*_*.html
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期限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征求时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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