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2024年3月1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2024年3月1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9日我局拟对《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 (略) (略) 1.*平方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2023年3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0-*
传 真:0470-*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东辅楼海拉尔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邮 编:*
(略) 胃 (略) 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 (略) (略) 1.*平方米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海拉尔区健康街396号 |
建设单位 | (略) 海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新美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拟 (略) 海拉尔区健康街396号建设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 (略) (略) 1.*平方米项目,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等,设置199张病床,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 (略) (略) ,医疗废物暂存依托海拉 (略) (略) 综合楼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海拉尔区宝洁 (略) 处置。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08.*元,占总投资的1.5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 废水:项目计划新建一座60t/d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进行防渗处理;医疗废水通过“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工艺;医疗机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 (略) ,最终进入呼伦 (略) 处理。污泥经脱水、消毒处理后,暂存依托海拉 (略) (略) 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和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21米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相关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浓度限值。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净化后的油烟应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中6.2.3中的规范高度进行排放。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分类分区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依托海拉 (略) (略) 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海拉尔区宝洁 (略) 处置;脱水消毒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依托海拉 (略) (略) 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定期由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 (略) 内防风、防雨、防流失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院内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运行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9日我局拟对《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 (略) (略) 1.*平方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2023年3月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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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办公楼东辅楼海拉尔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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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胃 (略) 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 (略) (略) 1.*平方米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海拉尔区健康街396号 |
建设单位 | (略) 海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新美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拟 (略) 海拉尔区健康街396号建设内蒙古自治 (略) 海拉 (略) (略) 1.*平方米项目,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等,设置199张病床,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 (略) (略) ,医疗废物暂存依托海拉 (略) (略) 综合楼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海拉尔区宝洁 (略) 处置。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08.*元,占总投资的1.5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 废水:项目计划新建一座60t/d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进行防渗处理;医疗废水通过“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工艺;医疗机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 (略) ,最终进入呼伦 (略) 处理。污泥经脱水、消毒处理后,暂存依托海拉 (略) (略) 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和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21米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相关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浓度限值。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净化后的油烟应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中6.2.3中的规范高度进行排放。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分类分区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依托海拉 (略) (略) 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海拉尔区宝洁 (略) 处置;脱水消毒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依托海拉 (略) (略) 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分区暂存,定期由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 (略) 内防风、防雨、防流失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院内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运行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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