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湾新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指导价格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前湾新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指导价格的公示

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甬卫发〔2022〕8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托育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托育服务正规化管理,增加我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结合我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综合考虑我区居民托育服务承担能力、托育服务机构的运营成本和合理的盈余空间、财政补助资金、机构等级水平等因素,确定我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指导价格。

2024年,普惠性托育机构全日托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城镇2800元/月/托位,农村2300元/月/托位( (略) 统计局城乡划分口径);普惠幼儿园 (略) 教育局规定的幼儿园普惠标准进行收费。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按《 (略) 托育机构星级评价实施方案》(甬卫发〔2023〕4号)执行,幼儿园托育部参照幼儿园星级等级由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和教育文体和旅游局联审确认。根据星级设定等级系数,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无星级托育机构等级系数分别为1、0.9、0.8、0.7,普惠托育机构全日托最高收费价格=最高定价×等级系数。

以上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项目包含保育费、代管费等基础性服务收费,不包含早教费、伙食费、代收费等拓展性服务收费。半日托每人每月收费不超过全日托50%;计时托按小时计算,每人每天1小时收费不超过全日托的15%,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卫生科,写明意见建议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 日

地址:前湾新 (略) 1号社会事务管理局312办公室

联系人:徐华



宁波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年3月 21日


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甬卫发〔2022〕8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托育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托育服务正规化管理,增加我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结合我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综合考虑我区居民托育服务承担能力、托育服务机构的运营成本和合理的盈余空间、财政补助资金、机构等级水平等因素,确定我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指导价格。

2024年,普惠性托育机构全日托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城镇2800元/月/托位,农村2300元/月/托位( (略) 统计局城乡划分口径);普惠幼儿园 (略) 教育局规定的幼儿园普惠标准进行收费。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按《 (略) 托育机构星级评价实施方案》(甬卫发〔2023〕4号)执行,幼儿园托育部参照幼儿园星级等级由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和教育文体和旅游局联审确认。根据星级设定等级系数,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无星级托育机构等级系数分别为1、0.9、0.8、0.7,普惠托育机构全日托最高收费价格=最高定价×等级系数。

以上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项目包含保育费、代管费等基础性服务收费,不包含早教费、伙食费、代收费等拓展性服务收费。半日托每人每月收费不超过全日托50%;计时托按小时计算,每人每天1小时收费不超过全日托的15%,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卫生科,写明意见建议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 日

地址:前湾新 (略) 1号社会事务管理局312办公室

联系人:徐华



宁波前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年3月 2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