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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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淮安 (略) 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淮安 (略)

项目名称: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东、 (略) 南、 (略) 西、 (略) 北

基本情况:该项 (略)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东、 (略) 南、 (略) 西、 (略) 北,新建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专用设备生产基地,主要工艺有:产品验证、原材料加工、材料检验、结构设计、电气设计、软件编程、安装调试等。项目产品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及新一代电池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条智能化生产线(行业分类代码3563,产品包含自制供料系统、涂布工作站等各类专用设备共计1500台中型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

二、环保措施:

1、根据“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一并接管至新渡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清洗废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污水总排口执行新渡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淮新渡片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夏码大沟,最终汇入盐河。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切割、打磨、抛光、焊接粉尘,投料粉尘,涂布废气、注液废气和油烟。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粉尘、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涂布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经预处理(冷凝)+NMP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注液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投料粉尘、涂布废气和注液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油烟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食堂楼顶专用管道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限值。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整体噪声达标排放,厂界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废边角料、研发测试样品、NMP回收液等一般固废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置;废切削液、废电解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及时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变更),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江苏 (略)

编制主持人:吴小力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公示期限:2024年03月20日--2024年03月26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淮安 (略) 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淮安 (略)

项目名称: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专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东、 (略) 南、 (略) 西、 (略) 北

基本情况:该项 (略)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东、 (略) 南、 (略) 西、 (略) 北,新建新一代涂布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及专用设备生产基地,主要工艺有:产品验证、原材料加工、材料检验、结构设计、电气设计、软件编程、安装调试等。项目产品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及新一代电池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条智能化生产线(行业分类代码3563,产品包含自制供料系统、涂布工作站等各类专用设备共计1500台中型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

二、环保措施:

1、根据“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一并接管至新渡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清洗废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污水总排口执行新渡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淮新渡片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夏码大沟,最终汇入盐河。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切割、打磨、抛光、焊接粉尘,投料粉尘,涂布废气、注液废气和油烟。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粉尘、抛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涂布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经预处理(冷凝)+NMP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注液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投料粉尘、涂布废气和注液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油烟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食堂楼顶专用管道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限值。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整体噪声达标排放,厂界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废边角料、研发测试样品、NMP回收液等一般固废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置;废切削液、废电解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及时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变更),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江苏 (略)

编制主持人:吴小力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公示期限:2024年03月20日--2024年03月26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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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Hbj*)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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