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日翔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拟对江苏日翔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年产*吨高纯度石英砂材料生产项目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峰港务内 | 江苏日翔 (略) | 南京 (略) |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 (略) 1号,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用三峰靖江 (略) 8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和33亩(*平方米)场地,购置、安装除杂滚筒机、直线振动筛、球磨机、轮式洗砂机等生产设备143台(套),从事年产*吨高纯度石英砂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纯度石英砂*吨的生产能力,其中年产光伏石英砂*吨、铸造砂*吨、过滤砂*吨。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卸料、物料堆场粉尘、上料粉尘、成品装料粉尘、烘干粉尘、筛分粉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物料转移、输送须采取密闭措施,物料堆场须采取设置挡风墙、覆盖 (略) 、喷淋等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产生;烘干、筛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委托 (略) 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脱泥废水、水力分级废水、轮式洗砂废水、脱水废水、堆场沥干废水、地面、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清洗工段;初期雨水依托租赁方三峰靖江 (略) 收集并回用于堆场抑尘。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石英砂清洗筛分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管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委托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 |
2 | 年加工铝制品5000吨生产项目 | (略) 城南 (略) 118号 | 靖江华航 (略) | 泰州新佳 (略) | 项 (略) 城南 (略) 118号。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用江苏海 (略) 标准化厂房2500平方米,购置、安装喷砂机、抛光机、抛丸机、拉丝机和传。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喷砂粉尘、抛丸粉尘和抛光粉尘。其中:打磨、喷砂、抛丸、抛光等工段须设置独立的封闭设施;打磨、喷砂、抛丸、抛光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园 (略) (略) (略) (略) 进行集中处理;湿式除尘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包装(材料)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纳管接厂。 | ||
3 | 加油站升级改造项目 | (略) 靖城镇虹兴四组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项 (略) 靖城镇虹兴四组。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淘汰现有的1个15m3汽油罐、1个30m3汽油罐、2个30m3柴油罐,调整优化储油罐区的平面布置,购置、安装3个30m3汽油罐、1个40m3汽油罐、1个40m3柴油罐、1套油气回收装置等设备,从事加油站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油量为2203吨,其中汽油加油量2053吨/年,柴油加油量150吨/年。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原有加油站储罐拆除施工前需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拆除作业必须交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期间罐体拆除过程产生的含油油罐、含油管道、含油污泥、含油废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严格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排放。储油罐须密封处理,卸油、储油、加油工序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回收,油气回收处理系统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需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加油站边界的油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站内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加油站西边界、东、南、北边界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4类标准。 (四)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清罐油泥、油渣、废吸附膜、含油泥沙、废石英砂、油品泄露应急措施产生的含油固废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五)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油罐区、输油管、隔油池、三级隔油沉淀池、初期雨水池、洗车区、危废暂存间、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七)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 | |
4 | 年产不锈钢紧固件8000吨项目 | 靖江经济开 (略) 18-2号 | 江苏青 (略) | 江苏 (略) |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 (略) 18-2号,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用江苏青 (略) 标准化厂房3622平方米,购置、安装螺丝成型机、搓牙机、滚丝机、螺母机、缩杆机等生产设备55台(套),从事年产不锈钢紧固件8000吨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不锈钢紧固件8000吨的生产能力,其中年产螺栓4000吨、螺母4000吨。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冷镦油雾、攻牙油雾、活化、光亮等表面处理工段产生的酸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拉丝、研磨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冷镦、攻牙等工段产生的VOCs、活化、光亮等表面处理工段产生的氮氧化物、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厂界的VOCs、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VOCs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园 (略) (略) 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脱脂后清洗、活化后清洗工段、光亮后清洗工段拟采用多级逆流漂洗方式,以减少新鲜水消耗量;脱脂后清洗废水、活化后清洗废水、光亮后清洗废水(二级逆流漂洗+热水洗)、喷淋废液、地面冲洗水由废水收集池分类收集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和唯源中水回用水质指标后30%回用于脱脂后清洗工段,70%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皮膜废渣、废钢渣(含磨料)、研磨废液、废油渣、废机(液压、润滑)油、脱脂废油、废脱脂槽液、废活化槽液、废光亮槽液、活化槽渣、光亮槽渣、静电除油装置收集废油、废包装(材料)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表面处理区、储罐区、废水收集池、危废暂存库、化学品储存区、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管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一)本项目须在区 (略) 铺设到位、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厂、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得到落实、各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方具备环境可行性,否则不得进行调试或生产。 | 纳管接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邮箱:*@*63.com
四、通讯地址: (略) 阳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年产*吨高纯度石英砂材料生产项目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峰港务内 | 江苏日翔 (略) | 南京 (略) |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 (略) 1号,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用三峰靖江 (略) 8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和33亩(*平方米)场地,购置、安装除杂滚筒机、直线振动筛、球磨机、轮式洗砂机等生产设备143台(套),从事年产*吨高纯度石英砂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纯度石英砂*吨的生产能力,其中年产光伏石英砂*吨、铸造砂*吨、过滤砂*吨。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卸料、物料堆场粉尘、上料粉尘、成品装料粉尘、烘干粉尘、筛分粉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物料转移、输送须采取密闭措施,物料堆场须采取设置挡风墙、覆盖 (略) 、喷淋等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产生;烘干、筛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委托 (略) 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脱泥废水、水力分级废水、轮式洗砂废水、脱水废水、堆场沥干废水、地面、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清洗工段;初期雨水依托租赁方三峰靖江 (略) 收集并回用于堆场抑尘。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石英砂清洗筛分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管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委托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 |
2 | 年加工铝制品5000吨生产项目 | (略) 城南 (略) 118号 | 靖江华航 (略) | 泰州新佳 (略) | 项 (略) 城南 (略) 118号。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用江苏海 (略) 标准化厂房2500平方米,购置、安装喷砂机、抛光机、抛丸机、拉丝机和传。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喷砂粉尘、抛丸粉尘和抛光粉尘。其中:打磨、喷砂、抛丸、抛光等工段须设置独立的封闭设施;打磨、喷砂、抛丸、抛光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园 (略) (略) (略) (略) 进行集中处理;湿式除尘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包装(材料)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纳管接厂。 | ||
3 | 加油站升级改造项目 | (略) 靖城镇虹兴四组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项 (略) 靖城镇虹兴四组。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淘汰现有的1个15m3汽油罐、1个30m3汽油罐、2个30m3柴油罐,调整优化储油罐区的平面布置,购置、安装3个30m3汽油罐、1个40m3汽油罐、1个40m3柴油罐、1套油气回收装置等设备,从事加油站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油量为2203吨,其中汽油加油量2053吨/年,柴油加油量150吨/年。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原有加油站储罐拆除施工前需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拆除作业必须交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期间罐体拆除过程产生的含油油罐、含油管道、含油污泥、含油废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严格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排放。储油罐须密封处理,卸油、储油、加油工序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回收,油气回收处理系统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需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加油站边界的油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限值;站内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加油站西边界、东、南、北边界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4类标准。 (四)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清罐油泥、油渣、废吸附膜、含油泥沙、废石英砂、油品泄露应急措施产生的含油固废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五)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油罐区、输油管、隔油池、三级隔油沉淀池、初期雨水池、洗车区、危废暂存间、污水管道、化粪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七)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 | |
4 | 年产不锈钢紧固件8000吨项目 | 靖江经济开 (略) 18-2号 | 江苏青 (略) | 江苏 (略) | 项目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 (略) 18-2号,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用江苏青 (略) 标准化厂房3622平方米,购置、安装螺丝成型机、搓牙机、滚丝机、螺母机、缩杆机等生产设备55台(套),从事年产不锈钢紧固件8000吨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不锈钢紧固件8000吨的生产能力,其中年产螺栓4000吨、螺母4000吨。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冷镦油雾、攻牙油雾、活化、光亮等表面处理工段产生的酸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拉丝、研磨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冷镦、攻牙等工段产生的VOCs、活化、光亮等表面处理工段产生的氮氧化物、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厂界的VOCs、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VOCs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园 (略) (略) 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脱脂后清洗、活化后清洗工段、光亮后清洗工段拟采用多级逆流漂洗方式,以减少新鲜水消耗量;脱脂后清洗废水、活化后清洗废水、光亮后清洗废水(二级逆流漂洗+热水洗)、喷淋废液、地面冲洗水由废水收集池分类收集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和唯源中水回用水质指标后30%回用于脱脂后清洗工段,70%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皮膜废渣、废钢渣(含磨料)、研磨废液、废油渣、废机(液压、润滑)油、脱脂废油、废脱脂槽液、废活化槽液、废光亮槽液、活化槽渣、光亮槽渣、静电除油装置收集废油、废包装(材料)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将表面处理区、储罐区、废水收集池、危废暂存库、化学品储存区、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管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系统和区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一)本项目须在区 (略) 铺设到位、 (略) 科 (略) 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厂、 (略) (略) 不锈钢深加工基地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得到落实、各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方具备环境可行性,否则不得进行调试或生产。 | 纳管接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邮箱:*@*63.com
四、通讯地址: (略) 阳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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