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 (略) 检测实验室 项目 | (略) 高新区(新市区)阜新街1号乌鲁木齐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8号楼7层 | 新疆 (略) | 新疆中新 (略) | 投资*元(环保投资17.*元), (略) 高新区(新市区)阜新街1号乌鲁木齐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8号楼7层(总占地面积1236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36′27.347″,北纬43°55′51.106″)建设实验室,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区、办公生活区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实验区设置有空气检测实验室、缓冲间、培养室、消毒室、菌种室、环境监测实验室、土壤实验室、气相室、天平室、纯水室、理化室、红外测油仪室和分光光度室等。项目主要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环境检测、公共检测服务,检测类别主要为室内空气、环境空气与废气、水和废水、噪声及振动、微生物、土壤等。 |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需进行的有机实验与无机实验均在理化室进行,理化室设置1个通风柜,实验废气经通风柜经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氯化氢、非*烷总烃、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厂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烷总烃等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二)运行期项目须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般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微生物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1立方米/天,主要工艺为调节槽均匀水质、酸碱中和、沉淀分离、多介质过滤系统过滤)处理后排入园 (略) ,最终汇入乌鲁木齐 (略) 处理。 (四)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实验室废液(过期试剂)、废试剂包装、废活性炭及污水处理设备沉淀底泥等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无危险特性的废样品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所进行合规处置;项目未沾染化学试剂的破碎玻璃、一般废弃包装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过程中的废反渗透膜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合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垃圾清运部门处置。 (五)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 (略) 检测实验室 项目 | (略) 高新区(新市区)阜新街1号乌鲁木齐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8号楼7层 | 新疆 (略) | 新疆中新 (略) | 投资*元(环保投资17.*元), (略) 高新区(新市区)阜新街1号乌鲁木齐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8号楼7层(总占地面积1236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36′27.347″,北纬43°55′51.106″)建设实验室,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区、办公生活区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实验区设置有空气检测实验室、缓冲间、培养室、消毒室、菌种室、环境监测实验室、土壤实验室、气相室、天平室、纯水室、理化室、红外测油仪室和分光光度室等。项目主要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环境检测、公共检测服务,检测类别主要为室内空气、环境空气与废气、水和废水、噪声及振动、微生物、土壤等。 |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需进行的有机实验与无机实验均在理化室进行,理化室设置1个通风柜,实验废气经通风柜经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氯化氢、非*烷总烃、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厂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烷总烃等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二)运行期项目须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般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微生物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1立方米/天,主要工艺为调节槽均匀水质、酸碱中和、沉淀分离、多介质过滤系统过滤)处理后排入园 (略) ,最终汇入乌鲁木齐 (略) 处理。 (四)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实验室废液(过期试剂)、废试剂包装、废活性炭及污水处理设备沉淀底泥等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无危险特性的废样品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所进行合规处置;项目未沾染化学试剂的破碎玻璃、一般废弃包装物分类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过程中的废反渗透膜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合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垃圾清运部门处置。 (五)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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