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三峡能源海城1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跨越海城河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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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三峡能源海城1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跨越海城河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鞍行审批复农〔2024〕3号

三峡新能源发电(海城)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批三峡能源海城1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跨越海城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三峡海城〔2023〕001号)(项目代码:2203-*-04-05-*)及附件资料收悉。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你单位报送的请示文件和防洪评价报告等要件齐全合规。我局委托 (略) 对《三峡能源海城1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跨越海城河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三峡能源海城1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跨越海城河防洪评价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按 (略) 审查意见执行。

二、工程建设期间,你单位应加强废水、废渣、废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质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施工设施及废渣废料,恢复河道原貌。

三、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单位应自 (略) 、 (略) 两级水利和防汛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河道整治、堤防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

四、工程竣工验收时,你单位 (略) 、 (略) 水利主管部门参加,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 (略) (略) 水利主管部门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五、工程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和其他事宜由你单位自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峡新能源发电(海城)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批三峡能源海城1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跨越海城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三峡海城〔2023〕001号)(项目代码:2203-*-04-05-*)及附件资料收悉。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你单位报送的请示文件和防洪评价报告等要件齐全合规。我局委托 (略) 对《三峡能源海城1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跨越海城河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三峡能源海城1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跨越海城河防洪评价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按 (略) 审查意见执行。

二、工程建设期间,你单位应加强废水、废渣、废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质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施工设施及废渣废料,恢复河道原貌。

三、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单位应自 (略) 、 (略) 两级水利和防汛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配合河道整治、堤防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

四、工程竣工验收时,你单位 (略) 、 (略) 水利主管部门参加,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 (略) (略) 水利主管部门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五、工程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和其他事宜由你单位自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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