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管理现状自评估报告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23年度生态环境管理现状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1、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
(1)园区基本情况
2011年5月5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扩大开放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发展湖南临港经济,争取设立岳阳城陵矶综保区,将岳阳临港区打造成长江中游的重要国际港口、物流中心和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发挥其在我省对外开放中的桥头堡作用”的战略目标。2014年7月8日, (略) 批复同意设立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下文简称“综保区”),规划面积2.978km2。四至范围:东至随 (略) , (略) ,西 (略) ,北 (略) 。海关总署也对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的规划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
(略) 和省政府相关要求,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拟布局在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产业核心区内。临港产业新区产业核心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3.68km2,其环评报告已于2012年09月12日得到湖南省环保厅批复《关于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产业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2〕293号)。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的产业定位为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服务业、以机械与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粮食肉类加工等为主导的外向型产业,规划总面积2.978km2。综保区不新增产业类型,依托临港产业新区的基础和环保设施,具体建设由岳阳 (略) 承担。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5年11月20日得到湖南省环保厅批复《关于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意见》(湘环评函〔2015〕80号)。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已完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于2022年5月23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22〕18号。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分两期建设,一期1.28平方公里(围网内面积0.869平方公里)建设于2015年12月通过国家联合验收;二期1.7平方公里(围网内面积1.157平方公里)建设于2019年8月20日通过省联合验收。
根据2019年11月13日海关总署召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退出管理”集中工作会议,指出岳阳综保区一、二期规划范围内尚有0.954平 (略) 外面积,占规划用地面积的32.01%,土地利用率偏低。要求岳阳综保区须于2019年12月10 (略) 申请退出部分规划面积, (略) 将下发整改通报。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上报园区部分规划面积退出的请示》(岳综保〔2019〕48号) (略) 人民政府提出请示, (略) 级人民政府、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分别以《关 (略) 批准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退出规划面积的请示》(岳政〔2019〕49号)、《关于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核减面积用地情况的报告》(湘自然资〔2020〕91号)分别向上一级相关部门汇报, (略) 办公厅以《 (略) 办公厅关于同意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和湘潭综合保税区核减规划面积的复函》(国办函〔2020〕51号)予以批准,批准对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做出调整,但其余规划内容不变。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核减前后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规划面积核减前后变化一览表
项目 | 规划面积核减前 | 规划面积核减后 | 变化情况 |
规划面积 | 2.978km2 | 2.073km2 | 核减面积0.905km2 |
四至 | 东至随 (略) , (略) , (略) ,北 (略) | (略) , (略) , (略) ,北 (略) | 园区随 (略) 发生变化,其余方向不变 |
2022年8月2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通知中对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面积进行重新核定。
区块一为2.0732km2,四至范围为:东至许 (略) , (略) , (略) ,北 (略)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面积共为2.0732km2。
(2)园区企业环保情况
截止2023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29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29个,本年度内无新入园企业。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17个,本年度无新增项目环评项目。
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14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2个,其余企业在建,暂未验收或无需进行环保验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24个,其中本年度新增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个,其余企业无需办理应急预案或正在建设中。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6个,其中重点管理的企业数量1个,简化管理企业数量2个,登记管理企业数量13个,其余企业尚在建设中,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3)园区污染物排放情况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100t/a,氨氮25t/a,二氧化硫1.5t/a,氮氧化物7.0t/a。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23年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4t/a,氨氮排放量为0.3t/a;VOCs 排放量为4.7t/a,颗粒物排放量为3.1t/a。2023年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在总量控制指标内。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
①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见下表: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表
规划及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落实情况 |
(一)进一步优化保税区规划布局和功能区布置,按报告书建议要求将东部的保税加工区一二类工业用地调整至中部,与中部现有工业用地连接组合,将二期规划的物流仓储用地调整至东部;在保税加工区工业用地与国际贸易展示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保障产业集聚规模发展、污染集中控制,减轻功能干扰。 | 经优化,中部为保税加工区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调整至北部。保税加工区工业用地与国际贸易展示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 | 已落实 |
(二)严格执行保税区入园项目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保税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优先引进和发展科技含量高、工艺设备先进、环境友好型企业,禁止发展三类工业、不得引入废水排放量大、水污染严重及排放废水中涉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物流用地不得用于储存易燃爆有毒有害重大危险化学品。保税区管理部门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环评要求做保税区内项目的招商把关,在项目入园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 按照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入园项目选址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园区集口岸通关、出口加工、保税物流等几大功能为一体,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服务业、机械与装备制造(不涉电镀)、电子信息产品加工( (略) 板制造)、粮食及肉类加工(不涉屠宰,主要为对进口肉品进行切割、分装后冷藏、冷冻等)。园区无三类工业、无废水排放量大、水污染严重及排放废水中涉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物流用地未用于储存易燃爆有毒有害重大危险化学品。目前无与综保区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园区企业严格执 “三同时”制度。 | 已落实 |
(三)落实保税区水污染控制措施。保税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加快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 (略) 的建设工作,保税区内排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纳入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 | 截污、 (略) (略) 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综保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新港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 (略) 已建成,综保区范围内的企 (略) 全覆盖收集。综保区内所有污水均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保区内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均需先经过预处理并达标后再排至园 (略) 。综保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象骨港,由象骨港排涝电排站入长江。目前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已落实 |
(四)按报告书要求做好保税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保税区内应全面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不得燃煤;建立保税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对保税区入园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企业工艺废气经处理后满足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 保税区内全面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无燃煤企业,保税区存在工艺废气产出的入园企业,均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 | 已落实 |
(五)做好保税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综保区内不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处理处置场,目前片区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送至综保区范围外垃圾处理厂( (略) 花果畈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大部分实现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各企业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处置,区内未统一建设危废贮存及处置场所,各企业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六)综保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对使用澳*烷、硫酰氟作为熏蒸剂的熏蒸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123-2010)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熏蒸场地应距离办公、居住活动场所50m以外的干燥地点。 | 综保区有聘请专业的维保队*和第三方环保管家,保税区已完成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并已取得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2021-001-G),正在落实各项应急风险防范措施。 | 已落实 |
(七)按保税区开发规划和临港产业新区建设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做好保税区内部及周边用地控规,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保税区和临港产业新区已建凌泊湖安置区,分三期建设,可安置居民约1900多户,一期、二期已建成并对已拆迁居民进行安置, 实现了综保区内的企业、安置房 (略) 全覆盖收集。 | 已落实 |
(八)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 根据调阅已建区域相关监理资料,已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在建区 (略) 相关规定开展防尘、渣土等措施进行管理。 | 已落实 |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 化学需氧量≤100t/d、 氨氮≤25t/a、SO2≤1.5t/a、NOx≤7.0t/a, 总量指标在临港产业新区总量指标中分配,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 综保区总量指标在临港产业新区总量指标中分配,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且经统计综保区未超过总量控制要求。 | 已落实 |
三、保税区规划必须与区域宏观规划相协调,并符合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如区域宏观规划进行调整,保税区规划须作相应调整并进行环境可行性论证。 | 经调整后的《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中,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位于保护区范围外。 | 已落实 |
②自行监测情况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于2022年3月制定了产业园区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自行监测方案进行了监测,园区内地表水、环境空气、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1)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情况见下表。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情况表
管控类型 | 管控要求 | 实际情况 | 相符性 |
空间布局约束 | (1)禁止发展三类工业、不得引入废水排放量大、水污染严重及排放废水中涉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物流用地不得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重大危险化学品。 (2)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服务业、以机械与装备制造(不涉电镀)、电子信息产品加工( (略) 板制造)、粮食及肉类加工(不涉屠宰,主要为对进口肉品进行切割、分装后冷藏、冷冻等)等为主导的外向型产业。 (3)严格限制石化、有机化工等化工项目建设。 | 园区无三类工业、无废水排放量大、水污染严重及排放废水中涉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物流用地未用于储存易燃爆有毒有害重大危险化学品。目前无与综保区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 | 符合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废气:(1)禁止引进SO2、NOx排放量大的行业和项目。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2)推进源头管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对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VOCs产生量;强化末端治理,完成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3)开发区内相关行业及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 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配置有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能够达标排放;园区内不涉及锅炉。 | 符合 |
固体废弃物:做好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园区内建立有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 | 符合 | |
环境风险防控 | 环境风险防控体系:(1)开发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核心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当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所在区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源限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措施;(3)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调查,实施综合性治理措施,分阶段、分区域、按类别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 | 园区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严格落实《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 园区未涉及污染地块。 | 符合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能源:(1)开发区依托华能电厂进行集中供热,禁止使用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进入。 (2)区域(不包括白杨湖片区范围)内能源消费主要为电力、天然气、蒸汽,无煤炭消费,能源消耗预测情况为:2020年区域年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吨标煤。2020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67吨标煤/万元,消耗量当量控制在*吨标煤;2025年区域年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吨标煤。2025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2吨标煤/万元,消耗增量当量值控制在*吨标煤。 (3)区域(白杨湖片区)内能源消费主要为电力、天然气和柴油,无煤炭消费,能源消耗预测情况为:2020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2吨标煤/万元,消耗增量当量控制在4409.2吨标煤;2025年区域年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吨标煤。2025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183吨标煤/万元。区域“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耗增量控制在*吨标煤。 | 园区供热主要依托华能电厂,其它园区工业、生活用能基本为天然气、电能等。园区未引入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 | 符合 |
水资源:加强工业节水,重点开展相关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积极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支持引导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继续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2020年,云溪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4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9立方米/万元。 |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限制高耗水、高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 | 符合 | |
新增工业企业应纳入产业园区统一布局,工业园区发展用地纳入相应的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区内,统一安排规划用地,并与周边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现代物流产业、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粮油加工产业投资强度拟定标准分别为*元/亩、*元/亩、*元/亩、*元/亩、*元/亩、*元/亩。 | 统一安排规划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 | 符合 |
(三)水环境管理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 (略) 三峡水环境 (略) 临港水质净化厂(原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为:东起随 (略) 西侧,西抵长 (略) 西侧,南临规 (略) 、 (略) 、 (略) 及疏港大道,北至 (略) 、 (略) 及其局部所设防涝堤挡水一侧。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m3/d,实际处理规模1.*m3/d,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式沉淀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紫外线消毒工艺(辅以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
(略) 三峡水环境 (略) 临港水质净化厂2023年度在线监测数据、2023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以及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 (略) 三峡水环境 (略) 临港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三峡水环境 (略) 临港水质净化厂处理, (略) 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于2022年3月编制了《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依托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污水处理设施评估报告》,评估结论认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两园区现有投产企业和拟建、在建企业可依托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
(四)大气环境管理
(1)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的正昇电子楼顶建设有环境空气质量小微站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数据,根据该站点数据,2023年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023年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重点企业VOCs 排放量为4.7t/a,颗粒物排放量为3.1t/a。
(五)土壤环境管理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六)固体废物管理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区内危险废物产生量70.56t/a,其中,2023年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3.82t,2023年贮存量未63.4吨。
(七)投诉及督察整改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0件,无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八)园区信用评价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22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合格园区。
(九)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2023年,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 (略) 担任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第三方环保管家,并于2023年6月19日签订了《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23-2024年度第三方环保管家技术服务合同》,园区按要求开展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园 (略) 建设,开展了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环保培训宣传,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建设,进行了园区引进企业的环境准入分析。
园区已完成了“一园一档”的建设,主要涵盖园区水环境统计表、园区基本信息、用排水情况、园区总体规划文件及图册、园区成立文件、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应急预案报告及备案文件、园 (略) 图、园区内企业清单及环评批复、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等情况、园区监管与排查情况、 (略) 覆盖与污水收集问题排查情况等。
园区完成了“一企一档”的建设,主要包含了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应急预案等内容。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
由于园区产业定位特点,园区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低,加之区 (略) 建设不完善,导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采取“拉网摸排、逐项会诊、对症开方”的方式加快整改,努力提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一是 (略) 排口为切入点,对COD浓度小于100mg/L的企业和园区的雨污分流、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二是继续加 (略) 的排查修复。三是继续加大雨水直接 (略) 的排查整改。四是开发建设部、城管分局等职能部门加强许可把关,严格执法监管。五是严格新 (略) 工程验收,从源 (略) 工程标准。
2、通过针对性培训、讲座、印发宣传单、网站等方式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活动,向公民和企业普及环境科学和环保法律知识,全面提升公民环境意识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一、园区概况
1、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
(1)园区基本情况
2011年5月5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扩大开放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发展湖南临港经济,争取设立岳阳城陵矶综保区,将岳阳临港区打造成长江中游的重要国际港口、物流中心和国家级综合保税区,发挥其在我省对外开放中的桥头堡作用”的战略目标。2014年7月8日, (略) 批复同意设立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下文简称“综保区”),规划面积2.978km2。四至范围:东至随 (略) , (略) ,西 (略) ,北 (略) 。海关总署也对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的规划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
(略) 和省政府相关要求,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拟布局在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产业核心区内。临港产业新区产业核心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3.68km2,其环评报告已于2012年09月12日得到湖南省环保厅批复《关于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产业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2〕293号)。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的产业定位为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服务业、以机械与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粮食肉类加工等为主导的外向型产业,规划总面积2.978km2。综保区不新增产业类型,依托临港产业新区的基础和环保设施,具体建设由岳阳 (略) 承担。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5年11月20日得到湖南省环保厅批复《关于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意见》(湘环评函〔2015〕80号)。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已完成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于2022年5月23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22〕18号。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分两期建设,一期1.28平方公里(围网内面积0.869平方公里)建设于2015年12月通过国家联合验收;二期1.7平方公里(围网内面积1.157平方公里)建设于2019年8月20日通过省联合验收。
根据2019年11月13日海关总署召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退出管理”集中工作会议,指出岳阳综保区一、二期规划范围内尚有0.954平 (略) 外面积,占规划用地面积的32.01%,土地利用率偏低。要求岳阳综保区须于2019年12月10 (略) 申请退出部分规划面积, (略) 将下发整改通报。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上报园区部分规划面积退出的请示》(岳综保〔2019〕48号) (略) 人民政府提出请示, (略) 级人民政府、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分别以《关 (略) 批准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退出规划面积的请示》(岳政〔2019〕49号)、《关于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核减面积用地情况的报告》(湘自然资〔2020〕91号)分别向上一级相关部门汇报, (略) 办公厅以《 (略) 办公厅关于同意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和湘潭综合保税区核减规划面积的复函》(国办函〔2020〕51号)予以批准,批准对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做出调整,但其余规划内容不变。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核减前后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规划面积核减前后变化一览表
项目 | 规划面积核减前 | 规划面积核减后 | 变化情况 |
规划面积 | 2.978km2 | 2.073km2 | 核减面积0.905km2 |
四至 | 东至随 (略) , (略) , (略) ,北 (略) | (略) , (略) , (略) ,北 (略) | 园区随 (略) 发生变化,其余方向不变 |
2022年8月2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通知中对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面积进行重新核定。
区块一为2.0732km2,四至范围为:东至许 (略) , (略) , (略) ,北 (略)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面积共为2.0732km2。
(2)园区企业环保情况
截止2023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29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29个,本年度内无新入园企业。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17个,本年度无新增项目环评项目。
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14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2个,其余企业在建,暂未验收或无需进行环保验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24个,其中本年度新增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个,其余企业无需办理应急预案或正在建设中。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16个,其中重点管理的企业数量1个,简化管理企业数量2个,登记管理企业数量13个,其余企业尚在建设中,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3)园区污染物排放情况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100t/a,氨氮25t/a,二氧化硫1.5t/a,氮氧化物7.0t/a。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23年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4t/a,氨氮排放量为0.3t/a;VOCs 排放量为4.7t/a,颗粒物排放量为3.1t/a。2023年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在总量控制指标内。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
①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见下表: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表
规划及环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落实情况 |
(一)进一步优化保税区规划布局和功能区布置,按报告书建议要求将东部的保税加工区一二类工业用地调整至中部,与中部现有工业用地连接组合,将二期规划的物流仓储用地调整至东部;在保税加工区工业用地与国际贸易展示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保障产业集聚规模发展、污染集中控制,减轻功能干扰。 | 经优化,中部为保税加工区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调整至北部。保税加工区工业用地与国际贸易展示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 | 已落实 |
(二)严格执行保税区入园项目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保税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优先引进和发展科技含量高、工艺设备先进、环境友好型企业,禁止发展三类工业、不得引入废水排放量大、水污染严重及排放废水中涉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物流用地不得用于储存易燃爆有毒有害重大危险化学品。保税区管理部门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环评要求做保税区内项目的招商把关,在项目入园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 按照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入园项目选址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园区集口岸通关、出口加工、保税物流等几大功能为一体,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服务业、机械与装备制造(不涉电镀)、电子信息产品加工( (略) 板制造)、粮食及肉类加工(不涉屠宰,主要为对进口肉品进行切割、分装后冷藏、冷冻等)。园区无三类工业、无废水排放量大、水污染严重及排放废水中涉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物流用地未用于储存易燃爆有毒有害重大危险化学品。目前无与综保区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园区企业严格执 “三同时”制度。 | 已落实 |
(三)落实保税区水污染控制措施。保税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加快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 (略) 的建设工作,保税区内排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纳入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 | 截污、 (略) (略) 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综保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新港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 (略) 已建成,综保区范围内的企 (略) 全覆盖收集。综保区内所有污水均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保区内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均需先经过预处理并达标后再排至园 (略) 。综保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象骨港,由象骨港排涝电排站入长江。目前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已落实 |
(四)按报告书要求做好保税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保税区内应全面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不得燃煤;建立保税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对保税区入园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企业工艺废气经处理后满足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 保税区内全面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无燃煤企业,保税区存在工艺废气产出的入园企业,均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 | 已落实 |
(五)做好保税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综保区内不设置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处理处置场,目前片区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送至综保区范围外垃圾处理厂( (略) 花果畈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大部分实现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各企业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处置,区内未统一建设危废贮存及处置场所,各企业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六)综保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对使用澳*烷、硫酰氟作为熏蒸剂的熏蒸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123-2010)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熏蒸场地应距离办公、居住活动场所50m以外的干燥地点。 | 综保区有聘请专业的维保队*和第三方环保管家,保税区已完成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并已取得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2021-001-G),正在落实各项应急风险防范措施。 | 已落实 |
(七)按保税区开发规划和临港产业新区建设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做好保税区内部及周边用地控规,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 保税区和临港产业新区已建凌泊湖安置区,分三期建设,可安置居民约1900多户,一期、二期已建成并对已拆迁居民进行安置, 实现了综保区内的企业、安置房 (略) 全覆盖收集。 | 已落实 |
(八)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 根据调阅已建区域相关监理资料,已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在建区 (略) 相关规定开展防尘、渣土等措施进行管理。 | 已落实 |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 化学需氧量≤100t/d、 氨氮≤25t/a、SO2≤1.5t/a、NOx≤7.0t/a, 总量指标在临港产业新区总量指标中分配,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 综保区总量指标在临港产业新区总量指标中分配,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且经统计综保区未超过总量控制要求。 | 已落实 |
三、保税区规划必须与区域宏观规划相协调,并符合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如区域宏观规划进行调整,保税区规划须作相应调整并进行环境可行性论证。 | 经调整后的《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中,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位于保护区范围外。 | 已落实 |
②自行监测情况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于2022年3月制定了产业园区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自行监测方案进行了监测,园区内地表水、环境空气、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1)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情况见下表。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情况表
管控类型 | 管控要求 | 实际情况 | 相符性 |
空间布局约束 | (1)禁止发展三类工业、不得引入废水排放量大、水污染严重及排放废水中涉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物流用地不得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重大危险化学品。 (2)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服务业、以机械与装备制造(不涉电镀)、电子信息产品加工( (略) 板制造)、粮食及肉类加工(不涉屠宰,主要为对进口肉品进行切割、分装后冷藏、冷冻等)等为主导的外向型产业。 (3)严格限制石化、有机化工等化工项目建设。 | 园区无三类工业、无废水排放量大、水污染严重及排放废水中涉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物流用地未用于储存易燃爆有毒有害重大危险化学品。目前无与综保区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 | 符合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废气:(1)禁止引进SO2、NOx排放量大的行业和项目。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2)推进源头管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对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VOCs产生量;强化末端治理,完成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3)开发区内相关行业及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 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配置有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能够达标排放;园区内不涉及锅炉。 | 符合 |
固体废弃物:做好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园区内建立有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 | 符合 | |
环境风险防控 | 环境风险防控体系:(1)开发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核心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当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所在区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源限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措施;(3)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调查,实施综合性治理措施,分阶段、分区域、按类别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 | 园区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严格落实《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 园区未涉及污染地块。 | 符合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能源:(1)开发区依托华能电厂进行集中供热,禁止使用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进入。 (2)区域(不包括白杨湖片区范围)内能源消费主要为电力、天然气、蒸汽,无煤炭消费,能源消耗预测情况为:2020年区域年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吨标煤。2020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67吨标煤/万元,消耗量当量控制在*吨标煤;2025年区域年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吨标煤。2025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2吨标煤/万元,消耗增量当量值控制在*吨标煤。 (3)区域(白杨湖片区)内能源消费主要为电力、天然气和柴油,无煤炭消费,能源消耗预测情况为:2020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22吨标煤/万元,消耗增量当量控制在4409.2吨标煤;2025年区域年综合能耗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吨标煤。2025年区域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183吨标煤/万元。区域“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耗增量控制在*吨标煤。 | 园区供热主要依托华能电厂,其它园区工业、生活用能基本为天然气、电能等。园区未引入原煤、重油为能源的项目 | 符合 |
水资源:加强工业节水,重点开展相关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积极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支持引导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继续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2020年,云溪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4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9立方米/万元。 |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实行清洁、低耗、低排生产,限制高耗水、高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 | 符合 | |
新增工业企业应纳入产业园区统一布局,工业园区发展用地纳入相应的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区内,统一安排规划用地,并与周边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现代物流产业、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粮油加工产业投资强度拟定标准分别为*元/亩、*元/亩、*元/亩、*元/亩、*元/亩、*元/亩。 | 统一安排规划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 | 符合 |
(三)水环境管理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 (略) 三峡水环境 (略) 临港水质净化厂(原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为:东起随 (略) 西侧,西抵长 (略) 西侧,南临规 (略) 、 (略) 、 (略) 及疏港大道,北至 (略) 、 (略) 及其局部所设防涝堤挡水一侧。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m3/d,实际处理规模1.*m3/d,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式沉淀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紫外线消毒工艺(辅以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
(略) 三峡水环境 (略) 临港水质净化厂2023年度在线监测数据、2023年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以及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 (略) 三峡水环境 (略) 临港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三峡水环境 (略) 临港水质净化厂处理, (略) 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于2022年3月编制了《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依托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污水处理设施评估报告》,评估结论认为“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两园区现有投产企业和拟建、在建企业可依托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
(四)大气环境管理
(1)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的正昇电子楼顶建设有环境空气质量小微站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数据,根据该站点数据,2023年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023年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重点企业VOCs 排放量为4.7t/a,颗粒物排放量为3.1t/a。
(五)土壤环境管理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六)固体废物管理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区内危险废物产生量70.56t/a,其中,2023年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3.82t,2023年贮存量未63.4吨。
(七)投诉及督察整改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0件,无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八)园区信用评价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22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合格园区。
(九)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2023年,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 (略) 担任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第三方环保管家,并于2023年6月19日签订了《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23-2024年度第三方环保管家技术服务合同》,园区按要求开展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园 (略) 建设,开展了入驻企业环保状况调查、环保培训宣传,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建设,进行了园区引进企业的环境准入分析。
园区已完成了“一园一档”的建设,主要涵盖园区水环境统计表、园区基本信息、用排水情况、园区总体规划文件及图册、园区成立文件、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应急预案报告及备案文件、园 (略) 图、园区内企业清单及环评批复、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等情况、园区监管与排查情况、 (略) 覆盖与污水收集问题排查情况等。
园区完成了“一企一档”的建设,主要包含了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验收报告及批复、应急预案等内容。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
由于园区产业定位特点,园区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低,加之区 (略) 建设不完善,导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采取“拉网摸排、逐项会诊、对症开方”的方式加快整改,努力提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一是 (略) 排口为切入点,对COD浓度小于100mg/L的企业和园区的雨污分流、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二是继续加 (略) 的排查修复。三是继续加大雨水直接 (略) 的排查整改。四是开发建设部、城管分局等职能部门加强许可把关,严格执法监管。五是严格新 (略) 工程验收,从源 (略) 工程标准。
2、通过针对性培训、讲座、印发宣传单、网站等方式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活动,向公民和企业普及环境科学和环保法律知识,全面提升公民环境意识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
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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