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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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 (略)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实施方案》(石环督改办〔2022〕35号),现将我委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及目标措施

任务2:2020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黄河流域“挖湖造景”问题专项检查。自治区开展自查后,对排查出的26个“挖湖造景”突出问题项目提出整改时限。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整改不坚决,部分问题久拖不决、进展滞后。(自治区第2项任务)

整改目标: (略) 已完成整改的6个“挖湖造景”问题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区域、本领域的类似问题,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杜绝新增问题发生。

整改措施:

(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挖湖造景”问题整改要求,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查勘、资料查阅等方式, (略) 已完成整改的6个“挖湖造景”问题开展“回头看”,严格杜绝阶段整改、表面整改,防止问题反弹。

(二)举一反三,各县区对辖区内已建、在建、新建的人造湖、人造湿地项目组织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差现状、查手续、查过程、查问题、查原因、查责任,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从源头解决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发现一件、整改一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完善长效机制,市、县(区)发展改革、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加大项目审批、取水、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解决违法违规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存量问题不反弹。全区26个“挖湖造景”突出问题中, (略) 2个问题,分别为星海湖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平罗县瀚泉海水环境及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另有4项一般问题,分别为平罗县天河湾湿地公园景观湖开挖工程、平罗县康家湖生态治理工程、 (略) 新区生态公园工程、惠农区2010年绿化工程(兴惠湖)。上述问题已于2021年9月经自治区发改委、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验收通过。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市发改委于3月印发《关于进 (略) “挖湖造景”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石黄河办〔2022〕2号),三县区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对辖区内已完成整改存量问题进行了“回头看”,6个“挖湖造景”问题不存在反弹情况。

(二)举一反三整改,全面自查自纠。组织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摸排自查已建、在建、新建的人造湖、人造湿地项目,就摸查出的威震湖截流净化工程、望芦湖2项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平罗县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其中:威震湖截流净化工程项目占用耕地18.2亩,已完成土地复垦;望芦湖项目占用耕地248.3亩,已全部落实占补平衡,并完善用地手续。

(三)完善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我市印发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严禁‘挖湖引水造景’”“严把引黄河水项目准入关”等内容,转发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关于完善长效机制 坚决遏制“挖湖造景”冲动的函》,制定《 (略) 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措施,在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同时,切实通过把好项目“准入关”,在开展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时,进一步审核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发展建设规划、区域规划、环保政策等,坚决杜绝不切实际违规上马“挖湖造景”项目。

三、整改验收情况

经核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已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 (略) 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将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公示期为**日至**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和生态建设科

联系电话:0952-*-*(传真)

联系地址: (略) 新区人民政府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附件下载:

信息来源http://**_*.html

根据《 (略) 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实施方案》(石环督改办〔2022〕35号),现将我委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及目标措施

任务2:2020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黄河流域“挖湖造景”问题专项检查。自治区开展自查后,对排查出的26个“挖湖造景”突出问题项目提出整改时限。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整改不坚决,部分问题久拖不决、进展滞后。(自治区第2项任务)

整改目标: (略) 已完成整改的6个“挖湖造景”问题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区域、本领域的类似问题,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杜绝新增问题发生。

整改措施:

(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挖湖造景”问题整改要求,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查勘、资料查阅等方式, (略) 已完成整改的6个“挖湖造景”问题开展“回头看”,严格杜绝阶段整改、表面整改,防止问题反弹。

(二)举一反三,各县区对辖区内已建、在建、新建的人造湖、人造湿地项目组织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差现状、查手续、查过程、查问题、查原因、查责任,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从源头解决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发现一件、整改一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完善长效机制,市、县(区)发展改革、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加大项目审批、取水、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解决违法违规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存量问题不反弹。全区26个“挖湖造景”突出问题中, (略) 2个问题,分别为星海湖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平罗县瀚泉海水环境及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另有4项一般问题,分别为平罗县天河湾湿地公园景观湖开挖工程、平罗县康家湖生态治理工程、 (略) 新区生态公园工程、惠农区2010年绿化工程(兴惠湖)。上述问题已于2021年9月经自治区发改委、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验收通过。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市发改委于3月印发《关于进 (略) “挖湖造景”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石黄河办〔2022〕2号),三县区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对辖区内已完成整改存量问题进行了“回头看”,6个“挖湖造景”问题不存在反弹情况。

(二)举一反三整改,全面自查自纠。组织有关部门举一反三摸排自查已建、在建、新建的人造湖、人造湿地项目,就摸查出的威震湖截流净化工程、望芦湖2项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平罗县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其中:威震湖截流净化工程项目占用耕地18.2亩,已完成土地复垦;望芦湖项目占用耕地248.3亩,已全部落实占补平衡,并完善用地手续。

(三)完善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我市印发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严禁‘挖湖引水造景’”“严把引黄河水项目准入关”等内容,转发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关于完善长效机制 坚决遏制“挖湖造景”冲动的函》,制定《 (略) 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措施,在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同时,切实通过把好项目“准入关”,在开展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时,进一步审核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发展建设规划、区域规划、环保政策等,坚决杜绝不切实际违规上马“挖湖造景”项目。

三、整改验收情况

经核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已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 (略) 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将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公示期为**日至**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和生态建设科

联系电话:0952-*-*(传真)

联系地址: (略) 新区人民政府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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