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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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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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厅统一发布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共18类,我市可作为第一单位进行项目申报的有16类,具体包括: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药物研发奖补助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 (略) 认定资助项目、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略) STS计划配套项目。

二、本次申报事关2 (略) 科技计划项目能否列入省科技计划盘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研究、部署、落实,督促有关科室严格按照闽科资〔2024〕1号文件申报通知及各相应类型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遴选(通知及指南下载地址http://**通知公告栏)。

三、为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提高项目申报的立项率,本次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略) STS计划配套项目等11类需公开征集的限额推荐项目,申报时不预先设定各县(市、区)申报名额,由有申报意愿、具备申请条件的单 (略) 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名额推荐数表(附件1)自行选择申报的项目类型; (略) 属单位外,仍实行限额申报,根据上年度项目结题情况挂钩分配,具体申报限额表(附件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应于3月25日前,将推荐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简表(附件3)按项目申报类别,报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对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具体项目申报方案。4月上旬召开局务会研究确定项目申报单位。

四、对创新药物研发奖补助项目、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 (略) 认定资助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等5类项目可按照各相应类型项目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

五、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六、项目申报单位应在3月13日前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书(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在4月1日前完成项目推荐。推荐项目经业务科室审查后,可退回补充修改,并于4月10日前再次提交。

七、为防止系统拥堵,请各推荐单位合理安排项目推荐时间,不要集中在最后时限提交。

八、申报截止后由各推荐单位负责项目汇总,汇总表(附件4)按项目类型分类填报,加盖公章后于4月1日前传真到各相关业务科室(传真号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应于4月12日24:00前完成项目系统提交,并于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科技厅相关处室。

九、项目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否则将不能进行本年度所有类型的项目申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尽快落实好本单位到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事宜。

十、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 (略) 联系电话:0591-*、0591-*。邮箱:*@*ttp://**.cn

十一、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不能越级申报,由市、县两级科技部门逐级审核推荐上报。

十二、项目申报 (略) 科技局各业务科室承担:

工业科受理:区域发展项目(工业领域)、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工业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 (略) 认定资助项目;联系人:翁蔚如,*,*@*63.com;

农业科受理:区域发展项目(农业领域)、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农业领域)、星火项目、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联系人:林九生,*,*@*63.com;

科管与外专科受理:区域发展项目(社发领域)、引导性项目(社发领域)、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社发领域)、对外合作项目、创新药物研发奖补助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联系人:谢凌燕,*,*@*63.com;

成果科受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略) STS计划配套项目;联系人:林娟,*,*@*63.com;

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联系人:翁翘,*,*@*63.com;

科特派办受理: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联系人:李丽,*,*@*63.com。

附件:1. (略) 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名额推荐数表

2.2024年度省星火项目推荐数限额表

3.推荐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简表

4.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略) 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8日

附件1

(略) 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名额推荐数表

单位:个

区域发展项目 创新资金项目 STS计划配套项目 对外合作之产业化项目 引导性项目 星火项目(其中科技富民强县示范项目不多于2项)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 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面上项目 创青项目 优青项目 杰青项目 重点项目
自主选题项目 产业专题项目
11 6 10 3 2 20 2 2 10 5 5 5 3 27 5 1

附件2

2024年度省星火项目推荐数限额表

单位:个

区域 推荐限额数(含富民强县项目) 备注
延平区 3 1. 省科 (略) 共20项推荐指标。2. 各县(市)项目推荐指标限额2项,区级3项,省级以上农业科技 (略) 3项。
建阳区 3
(略) 3
(略) 3
(略) 3
顺昌县 2
浦城县 2
光泽县 2
松溪县 2
政和县 2
市直 2
合计 27

附件3

推荐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简表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受理科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合作单位 申报类别 申报经费
二、研究开发内容、创新点与技术成果指标(不超1000字)
三、申报单位基础条件(不超600字)

附件4

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受理科室: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申请经费 申报类别 是否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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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厅统一发布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共18类,我市可作为第一单位进行项目申报的有16类,具体包括: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药物研发奖补助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 (略) 认定资助项目、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略) STS计划配套项目。

二、本次申报事关2 (略) 科技计划项目能否列入省科技计划盘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研究、部署、落实,督促有关科室严格按照闽科资〔2024〕1号文件申报通知及各相应类型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遴选(通知及指南下载地址http://**通知公告栏)。

三、为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提高项目申报的立项率,本次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略) STS计划配套项目等11类需公开征集的限额推荐项目,申报时不预先设定各县(市、区)申报名额,由有申报意愿、具备申请条件的单 (略) 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名额推荐数表(附件1)自行选择申报的项目类型; (略) 属单位外,仍实行限额申报,根据上年度项目结题情况挂钩分配,具体申报限额表(附件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应于3月25日前,将推荐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简表(附件3)按项目申报类别,报相关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对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具体项目申报方案。4月上旬召开局务会研究确定项目申报单位。

四、对创新药物研发奖补助项目、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 (略) 认定资助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等5类项目可按照各相应类型项目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

五、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六、项目申报单位应在3月13日前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书(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在4月1日前完成项目推荐。推荐项目经业务科室审查后,可退回补充修改,并于4月10日前再次提交。

七、为防止系统拥堵,请各推荐单位合理安排项目推荐时间,不要集中在最后时限提交。

八、申报截止后由各推荐单位负责项目汇总,汇总表(附件4)按项目类型分类填报,加盖公章后于4月1日前传真到各相关业务科室(传真号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应于4月12日24:00前完成项目系统提交,并于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科技厅相关处室。

九、项目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否则将不能进行本年度所有类型的项目申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尽快落实好本单位到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事宜。

十、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 (略) 联系电话:0591-*、0591-*。邮箱:*@*ttp://**.cn

十一、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不能越级申报,由市、县两级科技部门逐级审核推荐上报。

十二、项目申报 (略) 科技局各业务科室承担:

工业科受理:区域发展项目(工业领域)、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工业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 (略) 认定资助项目;联系人:翁蔚如,*,*@*63.com;

农业科受理:区域发展项目(农业领域)、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农业领域)、星火项目、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联系人:林九生,*,*@*63.com;

科管与外专科受理:区域发展项目(社发领域)、引导性项目(社发领域)、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社发领域)、对外合作项目、创新药物研发奖补助项目、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联系人:谢凌燕,*,*@*63.com;

成果科受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略) STS计划配套项目;联系人:林娟,*,*@*63.com;

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联系人:翁翘,*,*@*63.com;

科特派办受理: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联系人:李丽,*,*@*63.com。

附件:1. (略) 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名额推荐数表

2.2024年度省星火项目推荐数限额表

3.推荐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简表

4.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略) 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8日

附件1

(略) 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名额推荐数表

单位:个

区域发展项目 创新资金项目 STS计划配套项目 对外合作之产业化项目 引导性项目 星火项目(其中科技富民强县示范项目不多于2项)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 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面上项目 创青项目 优青项目 杰青项目 重点项目
自主选题项目 产业专题项目
11 6 10 3 2 20 2 2 10 5 5 5 3 27 5 1

附件2

2024年度省星火项目推荐数限额表

单位:个

区域 推荐限额数(含富民强县项目) 备注
延平区 3 1. 省科 (略) 共20项推荐指标。2. 各县(市)项目推荐指标限额2项,区级3项,省级以上农业科技 (略) 3项。
建阳区 3
(略) 3
(略) 3
(略) 3
顺昌县 2
浦城县 2
光泽县 2
松溪县 2
政和县 2
市直 2
合计 27

附件3

推荐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简表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受理科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合作单位 申报类别 申报经费
二、研究开发内容、创新点与技术成果指标(不超1000字)
三、申报单位基础条件(不超600字)

附件4

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受理科室: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申请经费 申报类别 是否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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