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按照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宁环督改发〔2022〕1号)要求,2022年11月28日,宁东基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任务2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第六项)进行自行验收,2023年2月3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通过验收销号。现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联系电话0951-*)。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目标措施
任务2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对宁东镇马 (略) 旁堆积大量垃圾问题不进行全面整改, (略) 两边可视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其余垃圾则通过覆土掩埋方式处理,企图蒙混过关,此次督察期间又多次被群众投诉。
整改目标: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彻底整改垃圾乱堆问题。
整改措施:
1.全面彻底清理马 (略) 旁垃圾,覆土掩埋的垃圾按照规范分类处置,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垃圾发电厂定点收集站,建筑垃圾全部转运至宁东建筑垃圾填埋场。
2.举一反三,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宅基地征拆工作,全面开展原老庄点人居环境摸排和整治,在居民居住区域配备垃圾桶并定期收运处置,组织实施塞上农民新居1-8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3.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区域卫生环境宣传教育,建立镇、村、 (略) 格员巡查制度,加强垃圾倾倒巡查检查和违法处罚力度,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细抓好问题整改。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工委会议1次,主任办公会议2次,研究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宁东基地党工委和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整改实施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单(环督(宁)转〔2021〕5号)整改方案》,组织全面清理了马 (略) 旁建筑垃圾4221.74吨,转运至宁东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由银川 (略) 焚烧处置,煤渣24吨,转运至2#综合渣场处置,现场整改到位。二是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提升。制定了《宁东镇马跑泉塞上农民新居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和《宁东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拆除了塞上农民新居私搭乱建的建筑物,并组织人员开展庄点人居环境摸排和整治工作,在居民居住区域配备垃圾桶400余个,并将宁东镇塞上农民新居1-8区环卫整 (略) 政管护范围, (略) 定期收运处置。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各村(社区)积极利用电子屏、微信群、悬挂横幅等方式,充分发挥党员群众、村民代表先锋作用,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投放知识,进一步调动群众主动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建立巡查制度,印发《宁东镇辖区 (略) 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镇、村、 (略) 格巡查制度, (略) 格员6人, (略) 格员21人, (略) 格员20人,做好日常巡查。镇区发挥物业常态化巡查作用,通过实地踏查、居民咨询等重点排查随意倾倒问题,及时清理整治。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倒行为。对日常巡查和源头管控查处的随意倾倒行为,及时核实、实时督办,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倾倒,2022年查处违法倾倒垃圾行为9起,罚款2000元,持续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按照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宁环督改发〔2022〕1号)要求,2022年11月28日,宁东基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任务2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中第六项)进行自行验收,2023年2月3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通过验收销号。现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4月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反馈(联系电话0951-*)。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目标措施
任务2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对宁东镇马 (略) 旁堆积大量垃圾问题不进行全面整改, (略) 两边可视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其余垃圾则通过覆土掩埋方式处理,企图蒙混过关,此次督察期间又多次被群众投诉。
整改目标: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彻底整改垃圾乱堆问题。
整改措施:
1.全面彻底清理马 (略) 旁垃圾,覆土掩埋的垃圾按照规范分类处置,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垃圾发电厂定点收集站,建筑垃圾全部转运至宁东建筑垃圾填埋场。
2.举一反三,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宅基地征拆工作,全面开展原老庄点人居环境摸排和整治,在居民居住区域配备垃圾桶并定期收运处置,组织实施塞上农民新居1-8区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3.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区域卫生环境宣传教育,建立镇、村、 (略) 格员巡查制度,加强垃圾倾倒巡查检查和违法处罚力度,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细抓好问题整改。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工委会议1次,主任办公会议2次,研究落实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宁东基地党工委和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整改实施主体责任,制定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单(环督(宁)转〔2021〕5号)整改方案》,组织全面清理了马 (略) 旁建筑垃圾4221.74吨,转运至宁东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由银川 (略) 焚烧处置,煤渣24吨,转运至2#综合渣场处置,现场整改到位。二是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提升。制定了《宁东镇马跑泉塞上农民新居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和《宁东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拆除了塞上农民新居私搭乱建的建筑物,并组织人员开展庄点人居环境摸排和整治工作,在居民居住区域配备垃圾桶400余个,并将宁东镇塞上农民新居1-8区环卫整 (略) 政管护范围, (略) 定期收运处置。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各村(社区)积极利用电子屏、微信群、悬挂横幅等方式,充分发挥党员群众、村民代表先锋作用,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投放知识,进一步调动群众主动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建立巡查制度,印发《宁东镇辖区 (略) 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镇、村、 (略) 格巡查制度, (略) 格员6人, (略) 格员21人, (略) 格员20人,做好日常巡查。镇区发挥物业常态化巡查作用,通过实地踏查、居民咨询等重点排查随意倾倒问题,及时清理整治。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倒行为。对日常巡查和源头管控查处的随意倾倒行为,及时核实、实时督办,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倾倒,2022年查处违法倾倒垃圾行为9起,罚款2000元,持续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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