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万福家园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万福家园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副中心管委(核)〔2024〕4号
北京顺 (略) :
你单位《关于万福家园项目核准的请示》(北顺开字〔2024〕第010号)收悉。根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万福家园项目“多规合一” (略) 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通)初审函〔2024〕0014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万福家园项目“多规合一” (略) 初审意见函的补充说明》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顺 (略) 继续开发建设万福家园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通州区永顺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用地面积25.21公顷。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63.*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办公,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移交或转让按 (略) 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顺 (略) 筹措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 (略) 相关规定开展。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的,逾期自动失效。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略) 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9日????
副中心管委(核)〔2024〕4号
北京顺 (略) :
你单位《关于万福家园项目核准的请示》(北顺开字〔2024〕第010号)收悉。根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万福家园项目“多规合一” (略) 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通)初审函〔2024〕0014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万福家园项目“多规合一” (略) 初审意见函的补充说明》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顺 (略) 继续开发建设万福家园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通州区永顺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用地面积25.21公顷。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63.*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办公,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移交或转让按 (略) 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顺 (略) 筹措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 (略) 相关规定开展。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的,逾期自动失效。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略) 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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