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审批〔2024〕37号关于新建江陵县第三实验初级中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发改审批〔2024〕37号关于新建江陵县第三实验初级中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陵县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新建江陵县第三实验初级中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新建江陵县第三实验初级中学工程;
项目代码:2207-*-04-01-*。
二、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是更好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需要;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江陵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三、建设地点
江陵县 (略) 北侧、发展大道西侧。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设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平方米。用地分为教学行政区、生活区、体育活动区及绿化等其他配套设施。其中教学行政区小学部6000平方米,中学部4000平方米,实验楼2800平方米,综合楼3100平方米;生活区3000平方米;体育活动区风雨操场1900平方米,其它辅助用房3200平方米;人工草坪400米标准田径场,室外标准篮球场4个、标准羽毛球场7个,室外乒乓球台9个;另有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
五、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元,县级配套资金*.*元。
六、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在初步设计阶段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核部门审核意见
2024年3月6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6日印发
附表
工程招标审核部门审核意见
项目名称及代码:新建江陵县第三实验初级中学工程(2207-*-04-0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 | ||||||
设 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审批部门意见: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标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如对核定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3月6日 |
江陵县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新建江陵县第三实验初级中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新建江陵县第三实验初级中学工程;
项目代码:2207-*-04-01-*。
二、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是更好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需要;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江陵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三、建设地点
江陵县 (略) 北侧、发展大道西侧。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设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平方米。用地分为教学行政区、生活区、体育活动区及绿化等其他配套设施。其中教学行政区小学部6000平方米,中学部4000平方米,实验楼2800平方米,综合楼3100平方米;生活区3000平方米;体育活动区风雨操场1900平方米,其它辅助用房3200平方米;人工草坪400米标准田径场,室外标准篮球场4个、标准羽毛球场7个,室外乒乓球台9个;另有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
五、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元,县级配套资金*.*元。
六、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在初步设计阶段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批。
附件:工程招标审核部门审核意见
2024年3月6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6日印发
附表
工程招标审核部门审核意见
项目名称及代码:新建江陵县第三实验初级中学工程(2207-*-04-0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 | ||||||
设 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审批部门意见: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标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如对核定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3月6日 |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