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询价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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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询价比选公告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青神县2024年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实施主体,本次采购将按照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实施主体。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询价比选。

二、最高限价:1.*元/吨,总金额:13.*元。(大写:**万*仟元整)。

三、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

四、报价: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

五、采购机构: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六、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青 (略) 南段101号,联系人:陈艇,联系电话:028-*。

七、服务清单及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1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12吨(最终数量以实际产生为准)

1、实施主体在接到县域内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种植大户电话通知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用车辆对其进行统一收集,并运送到采购人指定暂存点暂存。

2、实施主体接到采购人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对暂存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转移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3、实施主体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种植大户进行有偿回收,有偿补助标准为:农药瓶、袋*/斤,由服务企业回收时做好记录当场结算(保留收据或支付码等资料统一交付采购人)。

4、实施主体按季度分乡镇(街道)统计回收数据,回收数量由高到低排序,统计表盖章报采购人。

5、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工作。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期限为一年。

八、商务要求:

1、【分类要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要求瓶、袋分类处理,在采购人暂存点分类堆放。

2、【运输要求】 运输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3、【转移要求】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转移出集中贮存场所,须严格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转移工作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监督下进行,填写转移联单。

4、【处置要求】根据农药包装物的材质和再利用价值,进行分类处理。按照“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进行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由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公布为准。资源化利用以外的依法依规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如遇国家政策变化致使与本项目商务要求不符的,经协商后按照新政策执行。

5、【处理回执】所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后,须由具有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单位开具相关的证明票据,供采购人核验。

九、其它要求:

1、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2、本项目只报单价金额,最终以实际处理数量进行结算。

3、服务期间,实施主体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都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十、供应商资格:

(一)参与询价的实施主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与询价的实施主体应提供以下资质性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投标人关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此次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固定具有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2辆以上,提供车辆相关资料。

5、报价函。

十一、供应商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8日9:00—12:00。

十二、供应商报名地点: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号楼2-2办公室。

十三、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十四、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2:00。

十五、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比选时间:2024年3月28日15:00。

十六、供应商参加询价比选地点:青神县农业农村局第三会议室。

十七、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方,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供应商一次性报价,选取最低报价成交;如果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1日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青神县2024年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实施主体,本次采购将按照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实施主体。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询价比选。

二、最高限价:1.*元/吨,总金额:13.*元。(大写:**万*仟元整)。

三、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

四、报价: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

五、采购机构: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六、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青 (略) 南段101号,联系人:陈艇,联系电话:028-*。

七、服务清单及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1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12吨(最终数量以实际产生为准)

1、实施主体在接到县域内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种植大户电话通知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用车辆对其进行统一收集,并运送到采购人指定暂存点暂存。

2、实施主体接到采购人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对暂存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转移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3、实施主体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种植大户进行有偿回收,有偿补助标准为:农药瓶、袋*/斤,由服务企业回收时做好记录当场结算(保留收据或支付码等资料统一交付采购人)。

4、实施主体按季度分乡镇(街道)统计回收数据,回收数量由高到低排序,统计表盖章报采购人。

5、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工作。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期限为一年。

八、商务要求:

1、【分类要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要求瓶、袋分类处理,在采购人暂存点分类堆放。

2、【运输要求】 运输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3、【转移要求】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转移出集中贮存场所,须严格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转移工作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监督下进行,填写转移联单。

4、【处置要求】根据农药包装物的材质和再利用价值,进行分类处理。按照“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进行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由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公布为准。资源化利用以外的依法依规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如遇国家政策变化致使与本项目商务要求不符的,经协商后按照新政策执行。

5、【处理回执】所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后,须由具有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单位开具相关的证明票据,供采购人核验。

九、其它要求:

1、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2、本项目只报单价金额,最终以实际处理数量进行结算。

3、服务期间,实施主体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都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十、供应商资格:

(一)参与询价的实施主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与询价的实施主体应提供以下资质性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投标人关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此次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固定具有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2辆以上,提供车辆相关资料。

5、报价函。

十一、供应商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8日9:00—12:00。

十二、供应商报名地点: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号楼2-2办公室。

十三、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十四、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2:00。

十五、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比选时间:2024年3月28日15:00。

十六、供应商参加询价比选地点:青神县农业农村局第三会议室。

十七、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方,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供应商一次性报价,选取最低报价成交;如果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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