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峨眉山市龙池湖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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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峨眉山市龙池湖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关 (略) 龙池湖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 (略) 龙池湖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日-**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传真:0833-*

地 址: (略) 万福西路6 (略) 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2)项目名称: (略) 龙池湖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3)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峨 (略)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入湖口人工湿地、生态隔离缓冲带、生态基础设施、沉水植物、生态浮岛、水生动物,以及底泥修复剂投洒、垃圾及秸秆等植物清理打捞、上游拦砂坝清淤加固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水体与底泥修复一体化设备工程及其电气工程。生态改善范围:项目实施后,龙池湖生态修复面积为*m、溯溪河入湖河段约1500m,项目总投资549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做好相应的前期宣传和准备工作,工程沿线设置施工场地公示牌,按要求告知周边居民施工时间及施工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扬尘控制,落实施工期“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设置防尘网遮盖;加强喷雾抑尘、洒水抑尘、道路清扫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使用合法备案的施工机械。严格按照《 (略) 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开挖临时排水沟,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不设置临时工地,生活污水经项目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乡镇污水处理站。上游拦砂坝清淤加固工程应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施工应利用河道主槽导流,局部段开挖导流明渠导流的方式进行,施工单位应加强规范作业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机械设备加设毡布隔离油污,严防油类物质泄漏污染河道和湖水。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控源截污工程土石方运至政府部门指定位置;淤泥通过密闭的泥浆车运至淤泥临时堆放场堆放,定期清掏干化后用于护坡绿化;河底垃圾经打捞后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设备均不在施工范围内进行维修,不产生机修废弃物。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曝气设备安装于湖中央),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严格控制运输车速,途经居民居住区时减慢车速、禁止车辆鸣笛,避免噪声扰民。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注意保护周边植被、野生动物,尽可能减少对植被和动物栖息地的破坏;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重视表土保护,分段施工,填挖相互结合,减少施工中弃土量,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和收获季节;河道内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并尽量避开雨季。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环保对策及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避免发生投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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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略) 龙池湖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 (略) 龙池湖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日-**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传真:0833-*

地 址: (略) 万福西路6 (略) 峨眉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2)项目名称: (略) 龙池湖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3)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峨 (略)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入湖口人工湿地、生态隔离缓冲带、生态基础设施、沉水植物、生态浮岛、水生动物,以及底泥修复剂投洒、垃圾及秸秆等植物清理打捞、上游拦砂坝清淤加固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水体与底泥修复一体化设备工程及其电气工程。生态改善范围:项目实施后,龙池湖生态修复面积为*m、溯溪河入湖河段约1500m,项目总投资549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做好相应的前期宣传和准备工作,工程沿线设置施工场地公示牌,按要求告知周边居民施工时间及施工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扬尘控制,落实施工期“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设置防尘网遮盖;加强喷雾抑尘、洒水抑尘、道路清扫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使用合法备案的施工机械。严格按照《 (略) 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开挖临时排水沟,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不设置临时工地,生活污水经项目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乡镇污水处理站。上游拦砂坝清淤加固工程应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施工应利用河道主槽导流,局部段开挖导流明渠导流的方式进行,施工单位应加强规范作业管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机械设备加设毡布隔离油污,严防油类物质泄漏污染河道和湖水。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控源截污工程土石方运至政府部门指定位置;淤泥通过密闭的泥浆车运至淤泥临时堆放场堆放,定期清掏干化后用于护坡绿化;河底垃圾经打捞后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设备均不在施工范围内进行维修,不产生机修废弃物。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曝气设备安装于湖中央),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严格控制运输车速,途经居民居住区时减慢车速、禁止车辆鸣笛,避免噪声扰民。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注意保护周边植被、野生动物,尽可能减少对植被和动物栖息地的破坏;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重视表土保护,分段施工,填挖相互结合,减少施工中弃土量,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和收获季节;河道内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并尽量避开雨季。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环保对策及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避免发生投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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