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延续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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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延续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晋水审批决〔2024〕102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延续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忻洁办发〔2024〕005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我省关于取水许可的规定,结合当地水资源情况和你单位多年取水实际及用水需求,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进行延续。

一、你单位编号B*G2023-0018取水许可证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取水量4.*m3/a,其中生产取水量3.*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

根据你单位提交的《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结合有关意见,同意你单位换发后的取水许可证基本信息维持不变。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循环水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进一步做好事故排污的应急预案;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 (略) 忻府区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2年。待西岁兴水库地表水具备供水条件后,应进行水源置换。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忻府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 年 03 月 01 日
晋水审批决〔2024〕102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延续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忻洁办发〔2024〕005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我省关于取水许可的规定,结合当地水资源情况和你单位多年取水实际及用水需求,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进行延续。

一、你单位编号B*G2023-0018取水许可证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取水量4.*m3/a,其中生产取水量3.*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m3/a。

根据你单位提交的《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结合有关意见,同意你单位换发后的取水许可证基本信息维持不变。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循环水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进一步做好事故排污的应急预案;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 (略) 忻府区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2年。待西岁兴水库地表水具备供水条件后,应进行水源置换。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忻府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 年 03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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