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本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酿造、灌装饮料啤酒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本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酿造、灌装饮料啤酒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本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酿造、灌装饮料啤酒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酿造、灌装饮料啤酒食品项目 | 本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 | (略) 蓟州区经济开发 (略) 36号1号厂房二层 | (略) 嘉禾 (略) | 本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元人民币,租赁天津 (略) (略) 蓟州区经济开发 (略) 36号现有厂房,建设“酿造、灌装饮料啤酒食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车间建筑面积约980m2,购置糖化、发酵、灌装等相关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能啤酒为800吨,发酵饮料为800吨,勾兑饮料为200吨。项目计划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拟于2024年12月竣工投产。项目环保投资*元。 | 1、粉碎、投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净化,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水处理站异味全部收集后,经活性炭净化,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生产设备定期冲洗废水及包装罐等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排浓水、软水排浓水、生活污水(化粪池沉淀)混合后经厂区污水 (略) (略) ,最 (略) 蓟州区上仓污水处理厂。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超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渗透膜、废麦糟、废果渣、废酒花、废酵母、果渣及植物渣、茶叶渣、果蔬渣原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定期外售相关回收单位,作为物资回收再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置。 | / | 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本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酿造、灌装饮料啤酒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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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造、灌装饮料啤酒食品项目 | 本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 | (略) 蓟州区经济开发 (略) 36号1号厂房二层 | (略) 嘉禾 (略) | 本味食品(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元人民币,租赁天津 (略) (略) 蓟州区经济开发 (略) 36号现有厂房,建设“酿造、灌装饮料啤酒食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车间建筑面积约980m2,购置糖化、发酵、灌装等相关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能啤酒为800吨,发酵饮料为800吨,勾兑饮料为200吨。项目计划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拟于2024年12月竣工投产。项目环保投资*元。 | 1、粉碎、投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净化,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水处理站异味全部收集后,经活性炭净化,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生产设备定期冲洗废水及包装罐等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排浓水、软水排浓水、生活污水(化粪池沉淀)混合后经厂区污水 (略) (略) ,最 (略) 蓟州区上仓污水处理厂。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超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渗透膜、废麦糟、废果渣、废酒花、废酵母、果渣及植物渣、茶叶渣、果蔬渣原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定期外售相关回收单位,作为物资回收再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处置。 | / | 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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