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庙国达华府住宅小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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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庙国达华府住宅小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海庙国达华府住宅小区项目
  二、建设单位:内蒙古国 (略)
  三、建设地点:内蒙 (略)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用地面积*.95平方米(约合67.46亩),地上总建筑面积*.00平方米,住宅*.00平方米(占地上建筑面积比84.6%),公建*.00平方米(占地上建筑面积比15.4%),物业管理与服务及养老服务用房720.00平方米(≥30平方米/100户,公厕6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80.00平方米,商业*.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0)平方米,容积率1.66(容积率限值2.0)建筑密度22.53%(建筑密度率限值28%),居住户数462户,居住人数1478人(每户3.2人)。
  五、项目投资
  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万元。
  六、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进行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内蒙古中政 (略) 。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
2024年03月14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海庙国达华府住宅小区项目
  二、建设单位:内蒙古国 (略)
  三、建设地点:内蒙 (略)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用地面积*.95平方米(约合67.46亩),地上总建筑面积*.00平方米,住宅*.00平方米(占地上建筑面积比84.6%),公建*.00平方米(占地上建筑面积比15.4%),物业管理与服务及养老服务用房720.00平方米(≥30平方米/100户,公厕6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80.00平方米,商业*.0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0)平方米,容积率1.66(容积率限值2.0)建筑密度22.53%(建筑密度率限值28%),居住户数462户,居住人数1478人(每户3.2人)。
  五、项目投资
  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万元。
  六、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进行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内蒙古中政 (略) 。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
202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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