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区康养中心地块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下陆区康养中心地块改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调查地 (略) 下 (略) 胜利社区,地块四至:北至下*区胜利社区街道,西至西康苑, (略) 建筑 (略) ,东至纺机家属楼,占地面积*.97m2,土地类型属于工业用地(M),项目建成后该地块土地性质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二、调查结论
资料分析、现场踏勘、采样分析、人员访谈的结果均说明调查地块未进行过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工业活动,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周边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未见污染痕迹,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规划用途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使用。
联系人:曹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概况
调查地 (略) 下 (略) 胜利社区,地块四至:北至下*区胜利社区街道,西至西康苑, (略) 建筑 (略) ,东至纺机家属楼,占地面积*.97m2,土地类型属于工业用地(M),项目建成后该地块土地性质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二、调查结论
资料分析、现场踏勘、采样分析、人员访谈的结果均说明调查地块未进行过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工业活动,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周边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未见污染痕迹,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规划用途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使用。
联系人:曹培
联系电话:*
湖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