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罗甸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2023年,全县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头等大事来抓,2023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2,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环综合〔2023〕4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全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予以公开。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
切实将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纳入常态化学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牢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强化协调联动,在“治””“建””“改””“管”等方面下大功夫,把“绿色化”贯穿到“四化”建设全过程,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优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风电项目推进。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短板,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全力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新成效。
三是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治理,持续推进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辖区内自然保护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态化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是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略) 、 (略) 等现代传播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环保法规政策宣传和环保知识的普及,让环保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氛围。
2023年,全县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头等大事来抓,2023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2,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环综合〔2023〕4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全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予以公开。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
切实将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纳入常态化学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牢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强化协调联动,在“治””“建””“改””“管”等方面下大功夫,把“绿色化”贯穿到“四化”建设全过程,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优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风电项目推进。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短板,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全力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新成效。
三是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水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治理,持续推进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强辖区内自然保护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态化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是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略) 、 (略) 等现代传播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环保法规政策宣传和环保知识的普及,让环保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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