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江镇镇区主街及节点环境整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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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江镇镇区主街及节点环境整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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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隆江镇镇区主街及节点环境整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隆江镇镇区主街及节点环境整治项目

    2、建设单位: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址:项目位于G228 国道(隆江大桥—连登桥)及周边范围、隆江大道、蛟边村 (略) 口、黄洋村和101县道。

4、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由5个子项组成,分别为:(1)G228国道示范主街环境整治项目(包括全长2.12km 的G228线(隆江大桥—连登桥)示范主街建设、106 m2交通岛节点和连登桥节点建设);(2)隆江大道绿化整治提升项目(包括全长约1.5km的隆江大道节点环境改造提升、其中隆江新城段0. (略) 绿化提升);(3)蛟边村 (略) 口平交改造工程(包括全长约0.18k (略) 口沿坡平交改造和龙江碧道入口环境提升);(4)黄洋村停车场新建项目(包括对黄洋村侧停车场(1690m2)进行改造,划线车位约50个和新建临水休闲节点、树池小广场等);(5)10 (略) 提升工程(对长约6.0km的101县道(G228国道-新惠龙大棚蔬菜基地附近) (略) 提升、道路周边设施提升等)。(实际以审批部门批复为准)

5、项目总体规划布局见附件。

6、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元,所需资金除“百千万工程”结对帮扶企业助力资金外,通过申请债券资金( (略) 惠来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统筹整合上级专项等涉农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实际批复金额以审批部门批复为准)

  1.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建议。

  2. 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间 (略) 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查看项目信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项目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1.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广州巴 (略)

    联系人:胡朝志 联系电话:0663-* 联系人:王东升 联系电话:020-* 邮 箱:*@*26.com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广州巴 (略)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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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隆江镇镇区主街及节点环境整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隆江镇镇区主街及节点环境整治项目

    2、建设单位: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址:项目位于G228 国道(隆江大桥—连登桥)及周边范围、隆江大道、蛟边村 (略) 口、黄洋村和101县道。

4、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由5个子项组成,分别为:(1)G228国道示范主街环境整治项目(包括全长2.12km 的G228线(隆江大桥—连登桥)示范主街建设、106 m2交通岛节点和连登桥节点建设);(2)隆江大道绿化整治提升项目(包括全长约1.5km的隆江大道节点环境改造提升、其中隆江新城段0. (略) 绿化提升);(3)蛟边村 (略) 口平交改造工程(包括全长约0.18k (略) 口沿坡平交改造和龙江碧道入口环境提升);(4)黄洋村停车场新建项目(包括对黄洋村侧停车场(1690m2)进行改造,划线车位约50个和新建临水休闲节点、树池小广场等);(5)10 (略) 提升工程(对长约6.0km的101县道(G228国道-新惠龙大棚蔬菜基地附近) (略) 提升、道路周边设施提升等)。(实际以审批部门批复为准)

5、项目总体规划布局见附件。

6、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元,所需资金除“百千万工程”结对帮扶企业助力资金外,通过申请债券资金( (略) 惠来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统筹整合上级专项等涉农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实际批复金额以审批部门批复为准)

  1.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建议。

  2. 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间 (略) 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查看项目信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项目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1.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广州巴 (略)

    联系人:胡朝志 联系电话:0663-* 联系人:王东升 联系电话:020-* 邮 箱:*@*26.com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广州巴 (略)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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