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备案厕具生产企业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备案厕具生产企业的公告
按照省、市、县农村户厕改造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改厕质量,推动全县农村户厕改造提质见效。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质量保证、供货及时、服务到位的厕具生产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4年3月22日-3月26日
二、申报地点:静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办
三、申报主体:有意愿申报的厕具生产企业
四、申报企业要求:申报企业必须是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企业必须具有无害化卫生厕具产品生产能力,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部门有关要求;申报企业必须为厕具生产厂家,且具备厕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或检验证书;申报企业必须熟知改厕相关政策,积累多年改厕经验,且有自己独特的创新点。
五、申报相关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原件;近半年来厕具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含一体式三格式化粪池、蹲(座)便器、冲水装置及其他附属材料等)。申报时必须出示上述证件的原件, (略) 公章复印件1套,规范装订成册。
申报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已备案,申报企业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通过备案程序为准。
六、认定备案程序
1.企业申请。企业法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办进行登记。
2.考察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考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拟备案。在历年改厕服务中农户满意度高、改厕质量有保证、技术服务到位的企业优先备案。
3.公示备案。县农业农村局对拟备案的改厕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正 (略) 农业农村局,并向各乡镇下达备案通知。
静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按照省、市、县农村户厕改造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改厕质量,推动全县农村户厕改造提质见效。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质量保证、供货及时、服务到位的厕具生产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4年3月22日-3月26日
二、申报地点:静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办
三、申报主体:有意愿申报的厕具生产企业
四、申报企业要求:申报企业必须是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企业必须具有无害化卫生厕具产品生产能力,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部门有关要求;申报企业必须为厕具生产厂家,且具备厕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或检验证书;申报企业必须熟知改厕相关政策,积累多年改厕经验,且有自己独特的创新点。
五、申报相关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原件;近半年来厕具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含一体式三格式化粪池、蹲(座)便器、冲水装置及其他附属材料等)。申报时必须出示上述证件的原件, (略) 公章复印件1套,规范装订成册。
申报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已备案,申报企业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通过备案程序为准。
六、认定备案程序
1.企业申请。企业法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办进行登记。
2.考察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考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拟备案。在历年改厕服务中农户满意度高、改厕质量有保证、技术服务到位的企业优先备案。
3.公示备案。县农业农村局对拟备案的改厕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正 (略) 农业农村局,并向各乡镇下达备案通知。
静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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