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立鼎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立鼎科技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立鼎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立鼎科技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立鼎科技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项目 | 立鼎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略) 西青区王稳庄镇(赛达工业园) (略) 40号-12号厂房 | (略) 普林 (略) | 立鼎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企业拟投资1000 万元, (略) 西青区王稳庄镇 (略) 40号-12号厂房,购买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用于汽车用密封条、内饰零部件(聚氨酯发泡零部件以及泡棉零部件)等产品的生产。 | 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的生产车间内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本项目施工期无土建施工,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固体废物、生活污水,环境污染为暂时的,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且由合理的防范措施及去向,随施工期结束,相应环境影响随之消除,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橡胶、塑胶、硅胶零部件、自动底涂烘干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设备(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P1有组织排放,泡棉、聚氨酯发泡零部件、人工底涂晾干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设备(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 有组织排放。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通过相关政策方案的实施,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预计区域空气质量将逐年好转。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 (略) (略) ,最终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量远小于大寺污水处理厂余量,预计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行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及废气治理设备配套风机。废气治理设备配套风机位于厂房屋顶,拟进行基础减振,管道使用软连接,设隔声间配套吸声棉。在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或隔声间隔声并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功能区排放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如槽渣、废包装物、模切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棉布轮、滤芯 (略) ;危险废物如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含底涂剂、发泡剂、硫化剂包装桶)、废脱模剂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位于赛达工业园内且不涉及土建施工,租赁厂房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生态环境影响。 | 无 | 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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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立鼎科技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项目 | 立鼎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略) 西青区王稳庄镇(赛达工业园) (略) 40号-12号厂房 | (略) 普林 (略) | 立鼎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企业拟投资1000 万元, (略) 西青区王稳庄镇 (略) 40号-12号厂房,购买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用于汽车用密封条、内饰零部件(聚氨酯发泡零部件以及泡棉零部件)等产品的生产。 | 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的生产车间内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本项目施工期无土建施工,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固体废物、生活污水,环境污染为暂时的,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且由合理的防范措施及去向,随施工期结束,相应环境影响随之消除,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橡胶、塑胶、硅胶零部件、自动底涂烘干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设备(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P1有组织排放,泡棉、聚氨酯发泡零部件、人工底涂晾干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设备(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 有组织排放。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通过相关政策方案的实施,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预计区域空气质量将逐年好转。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 (略) (略) ,最终排入大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量远小于大寺污水处理厂余量,预计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行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及废气治理设备配套风机。废气治理设备配套风机位于厂房屋顶,拟进行基础减振,管道使用软连接,设隔声间配套吸声棉。在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或隔声间隔声并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功能区排放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如槽渣、废包装物、模切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棉布轮、滤芯 (略) ;危险废物如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含底涂剂、发泡剂、硫化剂包装桶)、废脱模剂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位于赛达工业园内且不涉及土建施工,租赁厂房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生态环境影响。 | 无 | 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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