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盐津县2023年农村地区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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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盐津县2023年农村地区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津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送盐津县2023年农村地区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盐水函〔2023〕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上我局同意盐津县2023年农村地区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建设,并纳入2023年年度计划进行管理,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盐津县2023年农村地区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

二、建设地点:豆沙镇、柿子镇、盐井镇、兴隆乡、牛寨乡、普洱镇、中和镇、滩头乡、庙坝镇共9个乡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取水设施、蓄水池、管网、信息化工程等,其中:取水坝9座,取水池8座,管道共计120.45km,水池26个,泵站9座;坝塘维修2座。

四、投资估算:总投资2000.*元。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项目责任单位:盐津县水务局。

七、项目负责人:刘泽雄(盐津县水务局局长)。

八、项目代码: 2306-*-04-01-*

九、建设工期:5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12月)。

十、招标方式及范围: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启动建设。

此复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5日



盐津县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送盐津县2023年农村地区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盐水函〔2023〕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上我局同意盐津县2023年农村地区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建设,并纳入2023年年度计划进行管理,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盐津县2023年农村地区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

二、建设地点:豆沙镇、柿子镇、盐井镇、兴隆乡、牛寨乡、普洱镇、中和镇、滩头乡、庙坝镇共9个乡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取水设施、蓄水池、管网、信息化工程等,其中:取水坝9座,取水池8座,管道共计120.45km,水池26个,泵站9座;坝塘维修2座。

四、投资估算:总投资2000.*元。

五、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项目责任单位:盐津县水务局。

七、项目负责人:刘泽雄(盐津县水务局局长)。

八、项目代码: 2306-*-04-01-*

九、建设工期:5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12月)。

十、招标方式及范围: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启动建设。

此复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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