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盐津县医共体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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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盐津县医共体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津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送审批盐津 (略) 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盐卫健函〔2023〕98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上我局同意盐津 (略) 业务用房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盐津 (略) 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2312-*-04-01-*

三、建设地点

盐津县水田新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绩效评价管理中心、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药械采购管理中心、医保服务管理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中心、信息服务管理中心、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肿瘤防治中心,微创介入中心,麻醉疼痛中心,慢病防治中心等业务用房,共计建筑面积1856m2,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499.*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建设工期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七、项目责任单位

盐津卫生健康局。

八、招标方式及范围

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 (略) ,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启动建设。

此复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0日



盐津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送审批盐津 (略) 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盐卫健函〔2023〕98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上我局同意盐津 (略) 业务用房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盐津 (略) 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2312-*-04-01-*

三、建设地点

盐津县水田新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绩效评价管理中心、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药械采购管理中心、医保服务管理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中心、信息服务管理中心、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肿瘤防治中心,微创介入中心,麻醉疼痛中心,慢病防治中心等业务用房,共计建筑面积1856m2,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499.*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六、建设工期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七、项目责任单位

盐津卫生健康局。

八、招标方式及范围

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 (略) ,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启动建设。

此复

盐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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