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2024年3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隆顺新材料添加剂生产项目 | 新罗区适中镇坂溪村 (略) 102-1号煤台1 | (略) (略) | (略) 新 (略) | 项目位于新罗区适中镇坂溪 (略) 102-1号煤台1,租赁空置工业厂房和空地作为建设用地,以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低卡煤、污泥等(不含危险废物)为主要原辅材料,建设水泥添加剂等新材料添加剂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年产新材料添加剂*t;生产工序包括:破碎、筛分、搅拌、研磨。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泥贮存区应采取防渗措施,渗滤液回用于生产;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项目涉及的物料均应采取棚盖、围挡等措施,不得露天随意堆放;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其他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污泥储存采用封闭厂房,堆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采用喷洒除臭剂抑制混合搅拌产生的恶臭。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收尘灰、废活性炭等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环保管理制度,落实《 (略) 一般工业固废接收利用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隆顺新材料添加剂生产项目 | 新罗区适中镇坂溪村 (略) 102-1号煤台1 | (略) (略) | (略) 新 (略) | 项目位于新罗区适中镇坂溪 (略) 102-1号煤台1,租赁空置工业厂房和空地作为建设用地,以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低卡煤、污泥等(不含危险废物)为主要原辅材料,建设水泥添加剂等新材料添加剂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年产新材料添加剂*t;生产工序包括:破碎、筛分、搅拌、研磨。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泥贮存区应采取防渗措施,渗滤液回用于生产;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项目涉及的物料均应采取棚盖、围挡等措施,不得露天随意堆放;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其他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污泥储存采用封闭厂房,堆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采用喷洒除臭剂抑制混合搅拌产生的恶臭。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收尘灰、废活性炭等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环保管理制度,落实《 (略) 一般工业固废接收利用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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