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乐东县尖峰镇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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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乐东县尖峰镇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乐东县尖峰镇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

位于乐东县尖峰镇。

二、基本情况

项目用地面积为*.15平方米,建设一座垃圾转运站站房、一栋职工休息间、一栋计量间,新建建筑面积为3024.50平方米,新建计容面积为4329.13平方米,容积率为0.49,建筑密度19.96%,绿地率27.76%,机动车位8个,非机动车位10个。

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11日(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日)

(二)公示地点:乐 (略) 站(http://**)、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发 (略) 1号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邮政编码:*;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5.咨询电话:0898-*。

附件

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乐东县尖峰镇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

位于乐东县尖峰镇。

二、基本情况

项目用地面积为*.15平方米,建设一座垃圾转运站站房、一栋职工休息间、一栋计量间,新建建筑面积为3024.50平方米,新建计容面积为4329.13平方米,容积率为0.49,建筑密度19.96%,绿地率27.76%,机动车位8个,非机动车位10个。

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11日(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日)

(二)公示地点:乐 (略) 站(http://**)、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发 (略) 1号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邮政编码:*;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5.咨询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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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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