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24年3月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24 (略) (略) ( (略) (略) )<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略) 发展和人才队*建设需要,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备案制工作人员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至2006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4 (略) (略) ( (略) (略) )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迄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4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6:00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考生添加招聘QQ号*(请备注报考专业及姓名,否则不予验证通过),填写并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1、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报名表信息,对照其报考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及时通知考生是否通过审核。
2、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 (略) 站公布。
3、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计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当日公布,设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五)面试
面试分为专业面试(技能操作考核)与综合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参与专业面试及综合面试,应聘其余岗位人员参与综合面试。
(1)专业面试(技能操作考核)
专业面试主要考核临床基础护理技能操作。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专业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
专业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面试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任一项面试未达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成绩
护理岗位面试成绩按专业面试成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其余岗位的综合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六)体检
符合上述“(五)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医院统一组织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略) (略) 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见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略) 监督举报电话:0514-*;市卫健委监督举报电话:0514-*。
四、本 (略) (略) 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4-* 张老师、李老师
(略) (略)
2024年3月22日
2024 (略) (略) ( (略) (略) )<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略) 发展和人才队*建设需要,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备案制工作人员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至2006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4 (略) (略) ( (略) (略) )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迄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4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6:00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考生添加招聘QQ号*(请备注报考专业及姓名,否则不予验证通过),填写并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1、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报名表信息,对照其报考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及时通知考生是否通过审核。
2、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 (略) 站公布。
3、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计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当日公布,设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五)面试
面试分为专业面试(技能操作考核)与综合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应聘护理岗位人员参与专业面试及综合面试,应聘其余岗位人员参与综合面试。
(1)专业面试(技能操作考核)
专业面试主要考核临床基础护理技能操作。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专业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
专业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面试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任一项面试未达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成绩
护理岗位面试成绩按专业面试成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其余岗位的综合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六)体检
符合上述“(五)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医院统一组织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略) (略) 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见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略) 监督举报电话:0514-*;市卫健委监督举报电话:0514-*。
四、本 (略) (略) 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4-* 张老师、李老师
(略) (略)
2024年3月2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