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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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儋州市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儋州城 (略) 委托海南 (略) 承担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进行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年,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堤防及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右岸堤防长2.24千米;疏浚河道面积为*平方米;新建3座排涝涵和1座灌溉闸;新建下河梯道8处、 (略) 1条、 (略) 2处、亲水台阶通道以及拆除重建观测站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儋州城 (略)

联系电话:0898-*

联系人:陈工

地址: (略) 那大镇怡心花园B15栋。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56号华锦名都C306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6a0o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儋州城 (略)

2024年3月22日



儋州城 (略) 委托海南 (略) 承担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进行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年,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堤防及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右岸堤防长2.24千米;疏浚河道面积为*平方米;新建3座排涝涵和1座灌溉闸;新建下河梯道8处、 (略) 1条、 (略) 2处、亲水台阶通道以及拆除重建观测站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儋州城 (略)

联系电话:0898-*

联系人:陈工

地址: (略) 那大镇怡心花园B15栋。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56号华锦名都C306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6a0o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儋州城 (略)

2024年3月22日



儋州城 (略) 委托海南 (略) 承担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进行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年,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堤防及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右岸堤防长2.24千米;疏浚河道面积为*平方米;新建3座排涝涵和1座灌溉闸;新建下河梯道8处、 (略) 1条、 (略) 2处、亲水台阶通道以及拆除重建观测站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儋州城 (略)

联系电话:0898-*

联系人:陈工

地址: (略) 那大镇怡心花园B15栋。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56号华锦名都C306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6a0o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儋州城 (略)

2024年3月22日



儋州城 (略) 委托海南 (略) 承担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春江水河流治理工程(灵朗村段右岸)。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春江徐浦水汇口至宿老村之间的河段进行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年,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堤防及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右岸堤防长2.24千米;疏浚河道面积为*平方米;新建3座排涝涵和1座灌溉闸;新建下河梯道8处、 (略) 1条、 (略) 2处、亲水台阶通道以及拆除重建观测站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儋州城 (略)

联系电话:0898-*

联系人:陈工

地址: (略) 那大镇怡心花园B15栋。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898-*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56号华锦名都C306室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6a0o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儋州城 (略)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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