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官庄镇人民政府醴陵市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市官庄镇人民政府醴陵市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官庄镇人 (略) 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
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官庄镇人 (略) 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官庄镇人 (略) 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官庄镇桃花村 |
建设单位 | (略) 官庄镇人民政府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 (略) 官庄镇桃花村石牛田组,拟对肖家冲废弃金矿历史遗留废渣堆存区进行风险管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项目范围内的遗留构筑物,包括3处废弃堆浸池和1处废弃厂棚等,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随同废渣一起封盖处置;对矿区内的8处矿洞进行封堵;将废渣场地内的渣堆挖填转运,并按照封盖高程进行削坡整形;对整形后的废渣堆进行封盖,封盖区周边修建截洪沟; (略) 排水沟,与环库截洪沟相接;对封盖区和清挖后的部分场地进行生态恢复。配套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机械设备、车辆清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利用先期建设的渗滤液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多余部分达标排放;合理选择施工挖掘工期,避免雨季施工;雨天停工时采用塑料薄膜对工程裸露表面进行临时覆盖;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收集作农肥,不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设备尾气。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控制施工作业面,尽可能减少大面积施工,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回填土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洒落;设置车辆、 (略) ,车辆出场前应清洗轮胎,避免车 (略) ;回填土进场后立即平整压实,减少堆放时间,减少扬尘产生;非作业面 (略) 覆盖。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小型施工机械设备,源强在 72~90dB(A)。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严控作息时间、设置临时屏障、保养施工设备、降速禁鸣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略) 线行驶,在经过村庄、 (略) 段时应限速低速行驶,禁鸣喇叭,限制夜间运输、装卸,严格控制超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清基表土用于绿化用土处综合利用,不得长时间堆放;现有的堆浸池、厂棚以一并拆除,拆除之后的建筑垃圾随同废渣一起原位封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在历史遗留堆渣区施工,不增加永久占地,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对边界以外的植被不破坏或尽量减少破坏;工程完工后植被进行恢复,对临时施工用地进行沆洼回填,生态恢复,种草植树、绿化等;严禁施工人员破坏野生植物,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部分灌木优先移栽;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乱砍乱伐植被、捕猎野生动物;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封盖取土优先考虑使用S104省道提质改造工程或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地现场场地清表土及底层土,尽量避免新增取土场。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不会造成严重的破环和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固废等,通过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可降低到较小程度,且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 营运期(封场后):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度。渗滤液拟采用铁盐—石灰化学沉淀法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4中一级标准后,尾水排入官庄水库上游桃花江支流石牛田溪流。由于本工程完工后项目纳污范围内尾水总排放量较小,排放污染物浓度较工程前大大降低,对石牛田溪流、桃花江水环境影响较工程前有一定程度减缓,石牛田溪流水质有望得到明显改善。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封场后堆渣区最终将达到整体绿化,植被全部覆盖。植被恢复远期随着植被生长,植被覆盖度的逐渐增大,扬尘产生量会越来越少,最终植被恢复稳定后扬尘产生量将会非常微小,影响微弱,扬尘影响将会逐步消失,空气环境将逐渐恢复。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高噪声设备较少,主要噪声源为污水泵,噪声源强70-75dB。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室外声源噪声衰减模式进行预测,场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自然干化后在堆渣区就地封盖处理。值守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官庄镇人 (略) 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
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官庄镇人 (略) 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官庄镇人 (略) 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官庄镇桃花村 |
建设单位 | (略) 官庄镇人民政府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 (略) 官庄镇桃花村石牛田组,拟对肖家冲废弃金矿历史遗留废渣堆存区进行风险管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项目范围内的遗留构筑物,包括3处废弃堆浸池和1处废弃厂棚等,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随同废渣一起封盖处置;对矿区内的8处矿洞进行封堵;将废渣场地内的渣堆挖填转运,并按照封盖高程进行削坡整形;对整形后的废渣堆进行封盖,封盖区周边修建截洪沟; (略) 排水沟,与环库截洪沟相接;对封盖区和清挖后的部分场地进行生态恢复。配套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机械设备、车辆清洗废水以及初期雨水利用先期建设的渗滤液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多余部分达标排放;合理选择施工挖掘工期,避免雨季施工;雨天停工时采用塑料薄膜对工程裸露表面进行临时覆盖;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收集作农肥,不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设备尾气。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控制施工作业面,尽可能减少大面积施工,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回填土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洒落;设置车辆、 (略) ,车辆出场前应清洗轮胎,避免车 (略) ;回填土进场后立即平整压实,减少堆放时间,减少扬尘产生;非作业面 (略) 覆盖。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小型施工机械设备,源强在 72~90dB(A)。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严控作息时间、设置临时屏障、保养施工设备、降速禁鸣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略) 线行驶,在经过村庄、 (略) 段时应限速低速行驶,禁鸣喇叭,限制夜间运输、装卸,严格控制超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清基表土用于绿化用土处综合利用,不得长时间堆放;现有的堆浸池、厂棚以一并拆除,拆除之后的建筑垃圾随同废渣一起原位封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在历史遗留堆渣区施工,不增加永久占地,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对边界以外的植被不破坏或尽量减少破坏;工程完工后植被进行恢复,对临时施工用地进行沆洼回填,生态恢复,种草植树、绿化等;严禁施工人员破坏野生植物,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部分灌木优先移栽;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乱砍乱伐植被、捕猎野生动物;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封盖取土优先考虑使用S104省道提质改造工程或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地现场场地清表土及底层土,尽量避免新增取土场。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不会造成严重的破环和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固废等,通过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可降低到较小程度,且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 营运期(封场后):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度。渗滤液拟采用铁盐—石灰化学沉淀法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4中一级标准后,尾水排入官庄水库上游桃花江支流石牛田溪流。由于本工程完工后项目纳污范围内尾水总排放量较小,排放污染物浓度较工程前大大降低,对石牛田溪流、桃花江水环境影响较工程前有一定程度减缓,石牛田溪流水质有望得到明显改善。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封场后堆渣区最终将达到整体绿化,植被全部覆盖。植被恢复远期随着植被生长,植被覆盖度的逐渐增大,扬尘产生量会越来越少,最终植被恢复稳定后扬尘产生量将会非常微小,影响微弱,扬尘影响将会逐步消失,空气环境将逐渐恢复。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高噪声设备较少,主要噪声源为污水泵,噪声源强70-75dB。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室外声源噪声衰减模式进行预测,场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自然干化后在堆渣区就地封盖处理。值守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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