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聚鑫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审核前公示
济源市聚鑫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审核前公示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我公司于2024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进行公示,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1、企业名称: (略) 聚鑫 (略)
2、法人代表:赵志刚
3、企业地址: (略) 承留镇济源金利循 (略) 生产厂区内
4、主要产品:铅膏、铅栅、塑料、隔板。
5、2023年生产情况:2023年主要原辅料料用量:废铅蓄电池*t/a、工业盐30t/a、水*t/a;产出铅膏*t/a、铅栅*t/a、塑料*t/a、隔板2034t/a。
6、主要污染物:
(1)废气:颗粒物排放量1.97t/a,非*烷总烃排放量0t/a,。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废酸产生量为2100t/a,委托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废矿物油0.092t/a,废油桶漆桶0.068t/a,废滤布4.5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审核前污染物排放情况
我公司手工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根据监监测报告显示, (略) 聚鑫 (略) 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且与相关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按 (略) 要求持证排污,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有效,环保要求均符合国家要求,各项环保制度均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聚鑫 (略)
联系人:燕永洲
联系电话:*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我公司于2024年3月开始全面启动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进行公示,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1、企业名称: (略) 聚鑫 (略)
2、法人代表:赵志刚
3、企业地址: (略) 承留镇济源金利循 (略) 生产厂区内
4、主要产品:铅膏、铅栅、塑料、隔板。
5、2023年生产情况:2023年主要原辅料料用量:废铅蓄电池*t/a、工业盐30t/a、水*t/a;产出铅膏*t/a、铅栅*t/a、塑料*t/a、隔板2034t/a。
6、主要污染物:
(1)废气:颗粒物排放量1.97t/a,非*烷总烃排放量0t/a,。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废酸产生量为2100t/a,委托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废矿物油0.092t/a,废油桶漆桶0.068t/a,废滤布4.5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审核前污染物排放情况
我公司手工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根据监监测报告显示, (略) 聚鑫 (略) 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且与相关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按 (略) 要求持证排污,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有效,环保要求均符合国家要求,各项环保制度均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聚鑫 (略)
联系人:燕永洲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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