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木里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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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木里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因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俄亚管护站、宁朗管护站(防火物资库)建设项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俄亚纳西族乡大村村五组、宁朗乡*店村拉根娃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凉山州木里县俄亚纳西族乡大村村五组、宁朗乡*店村拉根娃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红线范围内)。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由木里县人民政府委托俄亚纳西族乡、宁朗乡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现场实物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木里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批次附件.doc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因凉山州雷波重点国有林保护局俄亚管护站、宁朗管护站(防火物资库)建设项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俄亚纳西族乡大村村五组、宁朗乡*店村拉根娃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凉山州木里县俄亚纳西族乡大村村五组、宁朗乡*店村拉根娃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红线范围内)。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由木里县人民政府委托俄亚纳西族乡、宁朗乡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现场实物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木里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批次附件.doc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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