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关于2024年3月14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关于2024年3月14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

通讯地址:商 (略) 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商水县“ (略) ”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商环审【2024】7号

2024年3月14日

2

商水县 X001(汤庄至邓城港区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商环审【2024】8号

2024年3月14日

3

商水县 X009(中杨 (略) 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商环审【2024】9号

2024年3月14日

4

河南 (略) 年产*吨无碱玻璃纤维建设项目

商环审【2024】10号

2024年3月14日

?

附件:商环审[2024]7号.doc

??????商环审[2024]8号.doc????

??????商环审[2024]9号.doc

??????商环审[2024]10号.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94-*

通讯地址:商 (略) 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略) 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1

商水县“ (略) ”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商环审【2024】7号

2024年3月14日

2

商水县 X001(汤庄至邓城港区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商环审【2024】8号

2024年3月14日

3

商水县 X009(中杨 (略) 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商环审【2024】9号

2024年3月14日

4

河南 (略) 年产*吨无碱玻璃纤维建设项目

商环审【2024】10号

2024年3月14日

?

附件:商环审[2024]7号.doc

??????商环审[2024]8号.doc????

??????商环审[2024]9号.doc

??????商环审[2024]10号.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