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前公示
伐前公示
清水河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采伐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行政许可决定书(内林草资许准〔2024〕97号)同意使用林地。根据内蒙古 (略) 申请,现将拟采伐林木相关内容进行伐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采伐名称:清水河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采伐;
2.采伐地点:清水河县宏河镇一间房村;
3.采伐面积:2.1757公顷;
4.伐区地类:乔木林地、特殊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5.采伐树种:樟子松、柠条;
6.采伐株数、蓄积和出材量:株数15株;蓄积1立方米;出材量0.4立方米;
7.采伐方式:皆伐。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采伐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宏河镇一间房村委或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提出意见。
三、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9日)
联系电话: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0471-*152
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0471—*
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3月21日
清水河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采伐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行政许可决定书(内林草资许准〔2024〕97号)同意使用林地。根据内蒙古 (略) 申请,现将拟采伐林木相关内容进行伐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采伐名称:清水河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采伐;
2.采伐地点:清水河县宏河镇一间房村;
3.采伐面积:2.1757公顷;
4.伐区地类:乔木林地、特殊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5.采伐树种:樟子松、柠条;
6.采伐株数、蓄积和出材量:株数15株;蓄积1立方米;出材量0.4立方米;
7.采伐方式:皆伐。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采伐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宏河镇一间房村委或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提出意见。
三、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9日)
联系电话: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0471-*152
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0471—*
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3月21日
清水河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采伐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行政许可决定书(内林草资许准〔2024〕97号)同意使用林地。根据内蒙古 (略) 申请,现将拟采伐林木相关内容进行伐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采伐名称:清水河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采伐;
2.采伐地点:清水河县宏河镇一间房村;
3.采伐面积:2.1757公顷;
4.伐区地类:乔木林地、特殊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5.采伐树种:樟子松、柠条;
6.采伐株数、蓄积和出材量:株数15株;蓄积1立方米;出材量0.4立方米;
7.采伐方式:皆伐。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采伐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宏河镇一间房村委或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提出意见。
三、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9日)
联系电话: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0471-*152
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0471—*
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3月21日
清水河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采伐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行政许可决定书(内林草资许准〔2024〕97号)同意使用林地。根据内蒙古 (略) 申请,现将拟采伐林木相关内容进行伐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1.采伐名称:清水河县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采伐;
2.采伐地点:清水河县宏河镇一间房村;
3.采伐面积:2.1757公顷;
4.伐区地类:乔木林地、特殊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5.采伐树种:樟子松、柠条;
6.采伐株数、蓄积和出材量:株数15株;蓄积1立方米;出材量0.4立方米;
7.采伐方式:皆伐。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采伐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宏河镇一间房村委或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提出意见。
三、公示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9日)
联系电话: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0471-*152
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0471—*
清水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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