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和燊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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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和燊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和燊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地点 (略) 虎门镇 (略) 六巷33号1栋2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东正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38R7U6C)原项 (略) 长安镇 (略) 165号1号楼208室,主要从事手机钢化膜的加工生产。 (略) 长安镇 (略) 165号1号楼208室搬迁至 (略) 虎门镇 (略) 六巷33号1栋201室;迁改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2100m2,建筑面积2100m2,主要从事手机钢化膜加工生产,年产手机钢化膜*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项目不设员工厨房,不会产生厨房油烟和厨房火烟。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相关工艺废气产生与排放。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生活污水:项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零散工业废水交资质单位处理,浓水用于冲厕等资源化利用。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同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加强维修保养,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固废:(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玻璃碎屑及边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2)中转物,项目产生的废玻璃清洗剂罐、废硝酸钾罐、废扫光粉罐仍具有利用价值,交原料供应商回收使用于原用途。(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罐一系列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大气:项目不设员工厨房,不会产生厨房油烟和厨房火烟。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相关工艺废气产生与排放。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生活污水:项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零散工业废水交资质单位处理,浓水用于冲厕等资源化利用。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同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加强维修保养,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固废:(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玻璃碎屑及边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2)中转物,项目产生的废玻璃清洗剂罐、废硝酸钾罐、废扫光粉罐仍具有利用价值,交原料供应商回收使用于原用途。(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罐一系列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示时间 2024-03-2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和燊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地点 (略) 虎门镇 (略) 六巷33号1栋2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东正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38R7U6C)原项 (略) 长安镇 (略) 165号1号楼208室,主要从事手机钢化膜的加工生产。 (略) 长安镇 (略) 165号1号楼208室搬迁至 (略) 虎门镇 (略) 六巷33号1栋201室;迁改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2100m2,建筑面积2100m2,主要从事手机钢化膜加工生产,年产手机钢化膜*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项目不设员工厨房,不会产生厨房油烟和厨房火烟。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相关工艺废气产生与排放。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生活污水:项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零散工业废水交资质单位处理,浓水用于冲厕等资源化利用。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同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加强维修保养,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固废:(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玻璃碎屑及边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2)中转物,项目产生的废玻璃清洗剂罐、废硝酸钾罐、废扫光粉罐仍具有利用价值,交原料供应商回收使用于原用途。(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罐一系列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大气:项目不设员工厨房,不会产生厨房油烟和厨房火烟。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相关工艺废气产生与排放。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 (略) (略) 。生活污水:项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的较 (略) 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零散工业废水交资质单位处理,浓水用于冲厕等资源化利用。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同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加强维修保养,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固废:(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玻璃碎屑及边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2)中转物,项目产生的废玻璃清洗剂罐、废硝酸钾罐、废扫光粉罐仍具有利用价值,交原料供应商回收使用于原用途。(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罐一系列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示时间 2024-03-2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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