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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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洛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文件通知,我公司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编号:86(省厅名单发布中的企业编号),依据文件要求,需在名单公布1个月内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我公司符合《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中“(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公布的主要信息应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一、企业基本情况

洛阳海中 (略) 位于 (略) 汝阳县柏树乡中联大道—— (略) 现有厂区内空地及附近场地,依托 (略) 已建成的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固废危废13.*吨/年,其中危废7.*吨/年、污泥0.*吨/年、生活垃圾5.*吨/年,厂区占地面积约*m2

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单位名称

洛阳海中 (略)

信用代码

*MA46XYMF5J

法定代表人

方均

生产地址

(略) 汝阳县柏树乡中联大道1号 (略) 院内

所属行业

N7724 危险废物治理

设计生产能力

依托 (略) 已建成的4500t/d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固废危废13.*吨/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来宾*

实际生产能力

依托 (略) 已建成的4500t/d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固废危废13.*吨/年

二、有毒有害原料情况

企业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2 企业有毒有害原料情况表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本次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危废,产生有组织废气的污染源项包括:回转窑窑尾烟气,固废储存及输送车间(含实验室废气)、危废贮存库等产生的废气。

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废气通过高温碱性环境、低氮燃烧、SNCR脱硝系统、增湿塔以及余热发电锅炉等降温措施、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106.5m烟囱高空排放。水泥窑窑尾排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 (略) 2018年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37号文)中超低排放标准;

氨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HCl、HF、Hg、二噁英类、Tl+等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水泥窑的热稳定性很强,在焚烧少量的危险废物时不会改变炉内的燃烧工况,焚烧废物不会改变原工程颗粒物、NOx、CO等因子排放的达标现状。水泥窑内呈碱性环境,焚烧产生的SO2、HCL、HF等酸性气体会被大量的吸收,从而大大降低焚烧尾气中的酸性气浓度。利用SNCR脱硝系统进一步去除烟气中的NOx,可使NOx达标排放。废物中的重金属元素绝大部分被固化在水泥熟料中。

固废储存及输送车间、液态及飞灰危废预处理车间、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危废暂存工段产生的恶臭气体和VOCs。固废储存及输送系统车间(包括固废预处理及输送系统、垃圾预处理及输送系统)、飞灰及废液车间、危废暂存库等产生的粉尘、恶臭气体及VOCs经负压收集,抽至水泥窑焚烧;当回转窑停窑检修时,固废储存及输送系统车间(包括固废预处理及输送系统、垃圾预处理及输送系统)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废气净化设施(“两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置达标后排放;危废暂存库车间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废气净化设施(“两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置达标后排放;飞灰车间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飞灰仓上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厂内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体制。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液、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初期雨水、渗滤液及生活污水,其中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液、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初期雨水送至固废储存及输送系统用于调节半固态危险废物粘度后,泵送至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后由泵送入水泥窑焚烧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地埋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等,全厂废水不外排。

(3)固废治理措施

厂内产生的次生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布袋、沉淀残渣、除尘灰、废包装物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液态危废预处理产生沉淀残渣、不可重复使用废弃包装物全部作为危险废物进入回转窑协同处置,布袋除尘系统截留窑灰可返回生料系统。除氯系统收尘设施截留粉尘可作为替代混合材掺入生成的水泥熟料,进入后续的粉磨工序;生活垃圾进本项目水泥窑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直接利用,无灰渣二次处理问题。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023年10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10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2023-011-M,企业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审核企业:洛阳海中 (略)

联系人:王来宾

联系电话:*

2024年3月22日

,洛阳

洛阳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文件通知,我公司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编号:86(省厅名单发布中的企业编号),依据文件要求,需在名单公布1个月内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我公司符合《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中“(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公布的主要信息应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一、企业基本情况

洛阳海中 (略) 位于 (略) 汝阳县柏树乡中联大道—— (略) 现有厂区内空地及附近场地,依托 (略) 已建成的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固废危废13.*吨/年,其中危废7.*吨/年、污泥0.*吨/年、生活垃圾5.*吨/年,厂区占地面积约*m2

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单位名称

洛阳海中 (略)

信用代码

*MA46XYMF5J

法定代表人

方均

生产地址

(略) 汝阳县柏树乡中联大道1号 (略) 院内

所属行业

N7724 危险废物治理

设计生产能力

依托 (略) 已建成的4500t/d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固废危废13.*吨/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来宾*

实际生产能力

依托 (略) 已建成的4500t/d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固废危废13.*吨/年

二、有毒有害原料情况

企业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2 企业有毒有害原料情况表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本次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危废,产生有组织废气的污染源项包括:回转窑窑尾烟气,固废储存及输送车间(含实验室废气)、危废贮存库等产生的废气。

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废气通过高温碱性环境、低氮燃烧、SNCR脱硝系统、增湿塔以及余热发电锅炉等降温措施、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106.5m烟囱高空排放。水泥窑窑尾排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 (略) 2018年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37号文)中超低排放标准;

氨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HCl、HF、Hg、二噁英类、Tl+等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水泥窑的热稳定性很强,在焚烧少量的危险废物时不会改变炉内的燃烧工况,焚烧废物不会改变原工程颗粒物、NOx、CO等因子排放的达标现状。水泥窑内呈碱性环境,焚烧产生的SO2、HCL、HF等酸性气体会被大量的吸收,从而大大降低焚烧尾气中的酸性气浓度。利用SNCR脱硝系统进一步去除烟气中的NOx,可使NOx达标排放。废物中的重金属元素绝大部分被固化在水泥熟料中。

固废储存及输送车间、液态及飞灰危废预处理车间、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危废暂存工段产生的恶臭气体和VOCs。固废储存及输送系统车间(包括固废预处理及输送系统、垃圾预处理及输送系统)、飞灰及废液车间、危废暂存库等产生的粉尘、恶臭气体及VOCs经负压收集,抽至水泥窑焚烧;当回转窑停窑检修时,固废储存及输送系统车间(包括固废预处理及输送系统、垃圾预处理及输送系统)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废气净化设施(“两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置达标后排放;危废暂存库车间废气负压收集后进废气净化设施(“两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置达标后排放;飞灰车间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飞灰仓上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厂内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体制。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液、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初期雨水、渗滤液及生活污水,其中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液、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初期雨水送至固废储存及输送系统用于调节半固态危险废物粘度后,泵送至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后由泵送入水泥窑焚烧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地埋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等,全厂废水不外排。

(3)固废治理措施

厂内产生的次生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布袋、沉淀残渣、除尘灰、废包装物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液态危废预处理产生沉淀残渣、不可重复使用废弃包装物全部作为危险废物进入回转窑协同处置,布袋除尘系统截留窑灰可返回生料系统。除氯系统收尘设施截留粉尘可作为替代混合材掺入生成的水泥熟料,进入后续的粉磨工序;生活垃圾进本项目水泥窑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焚烧灰渣直接利用,无灰渣二次处理问题。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023年10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10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2023-011-M,企业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审核企业:洛阳海中 (略)

联系人:王来宾

联系电话:*

2024年3月22日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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