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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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

(略) 珙县巡场镇、珙泉镇

(略) (略)

四川 (略)

(略) (略) 拟总投资30000 (略) (略) 珙县巡场镇、珙泉镇建设“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五批次进行建设,第一批次:杨柳溪向漂水岩水库补水工程:DN400钢管1.5km,DN350钢管1.006km,土石坝蓄水池1座,L*B*H=25.8*14*3,提升泵站10000m3/d,取水井1座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珙泉两河口向珙双路口补水工程:DN600钢管3.38km,1000m3蓄水池1座,新建泵站1座及修复引水渠约3km。第二批次: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再生水厂5000m3/d,DN300钢管7.2km,及综合办公楼及其他配套构建筑物设施等。第三批次:甘泉水厂备用水源管道工程:新建DN600钢管13.4km,该管道起点为珙双路口处珙泉两河口向珙双路口补水工程预留管道接口,终点为甘泉水厂,为新建管线,新建塘坝段管理房1座。巡场镇金沙村饮水工程:改造包含寿增寺至金沙村新敷设φ110PE管约2600米,在原闸阀井内设置阀门,并与原配水管道联通;新敷设φ63PE管约1600米,新增98套远程智能水表及配套件;安装DN100总表流量计;增压泵设备组1套,泵房1座。第四批次: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新建再生水厂15000m3/d,DN700钢管3.4km及配套设施等,海天污水处理厂中水提升泵房提升规模20000m3/d扩建。城区范围内排水管网综合治理工程:对主城区约44km排水管道进行维修更换及排水管网分流综合治理。第五批次:河道(排涝渠道)提升及两岸环境治理工程:白胶沟及芙蓉沟各增加8套微生物扩培投加系统,巡玉路中坝村六组改建公共厕所一座,沿河两岸配套的绿化、亮化和道路、环卫、公厕(新建,改扩建)等,改善河道两岸卫生问题,提高当地的环境综合水平。城区附近清溪河流域内水系(排涝渠道)4km清淤疏导,岸坡建设等工作。河道治理工程:1、白皎沟综合治理河道长3.0km,新建两岸挡墙各3.0km,清淤疏浚1.0km,防渗治理4.5km。2、芙蓉沟综合治理河段长3.30km,防渗治理2.5km,清淤疏浚2.5km。漂水岩水库坝体防渗整治等。其中珙泉两河口向珙双路口补水工程仅为应急工程,目前该补水工程应急工作已结束,该工程仅保留已建设施,不再投入使用,若后期需再次作为应急工程,则需再由县人民政府出具相关手续予以批准,因此本次环评仅对其工程自身进行回顾性评价;同时根据最新调整的《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稿)》(2023年12月)中给水工程规划,其再生水规模不超过9000m3/d,因此本次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只进行一期(即5000m3/d)的建设,二期(即15000m3/d)本次不建。待后期珙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需扩大再生水厂规模超过20000m3/d时,再启动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并针对二期工程进行单独环境影响评价,即项目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不纳入本次环评。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和建筑材料、土石方等临时堆放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洒水抑尘来减缓施工扬尘。(2)施工中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清运和处理,堆放时间不宜过长和堆积高度不宜过高,以防风吹刮扬尘。(3)保持场地、进出道路以及运输车辆的清洁和畅通,可通过及时清扫,对运输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等有效措施来保持场地路面的清洁,减少施工扬尘。(4)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的建筑材料装卸作业,对于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必须露天堆放的应注意加盖防雨布等材料,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5)限制车辆行驶速度。(6)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检修、维护,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防止物料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洒落,注意车辆保养,减少汽车尾气。(7)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连续硬质的围挡,并对围挡进行维护。(8)施工工地的出入口通道应当保持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9)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应当采用封闭方式清运;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在48小时内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防尘措施。(10)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平整,不得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撒各类物料和建筑垃圾。(11)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12)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运输(使用防尘布覆盖),装填时需进行压实,装填高度严禁超过车斗防护栏,车辆卸货时禁止直接倾倒、抛撒,施工材料尽可能适量、适时采购,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尽快使用,禁止在施工沿线长时间堆放。(13)线性工程施工沿线土石方或物料临时堆放应采用防尘布覆盖,严禁露天堆放。(14)线性工程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路面、植被等恢复,防止覆土长期露天堆放,以避免大风天气扬尘的产生。(15)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材料,加强对施工装饰工程的环保管理。(16)河道清淤疏浚过程淤泥表面覆盖已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采取上述措施,项目施工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施工结束后,其影响随即消失。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含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中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和含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进入管网的进入管网,不可进入管网的作为农肥作用于周边农作物,不直排。因此,项目施工期废水均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施工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尽可能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并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造成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淤泥和生活垃圾。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部分用于回填,剩余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堆场;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定时清运到指定处置地点;污水管道清淤过程淤泥通过清淤(吸淤)车直接 (略) 污水厂的污泥脱水压缩机进行初步脱水压缩之后送至附近的水泥厂处理;河道治理工程清淤疏浚过程淤泥(泥沙)经挖出运至河道外围临时堆放区暂存后,挑选出可利用部分,剩余部分通过货车运输至水泥厂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通过上述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涉水施工:①项目管网工程穿河工序涉水施工导流拟采用上、下游围堰挡水,埋设导流管泄流的导流方式进行导流。②项目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导流拟采用波纹管分段导流,即采用围堰挡水的导流方式,围堰结构采用迎水面0.3m厚编织袋袋装土+中间土工膜防渗(200g/m2)+背水面渣料填筑结构形式,施工设DN800波纹管过水导流。通过上述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其影响随即消失。

(6)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石方、淤泥临时堆放区覆盖等。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再生水厂运营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和食堂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其中恶臭气体排放量极少,经加强厂区绿化、自然扩散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相关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再生水厂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公厕产生的如厕废水,其中反冲洗废水经处理后返回调节池作原水回收利用,实验室清洗废水(除实验室第一次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外)、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公厕废水经预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废水合理处置或排入污水管网,均不直排,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泵站产生的噪声及再生水厂产生的噪声。为降低噪声的危害,设备购置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室内,采用厂房隔声措施,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措施,可确保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再生水厂反冲洗废水池底泥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实验室废物等。再生水厂反冲洗废水池底泥定期清捞后运至海天污水处理厂和其污水处理厂底泥一同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项目运营期固废均合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本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三)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期风险物质主要为再生水厂的柴油、废液、次氯酸钠、天然气等。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进水污染事故、尾水事故排放、风险物质泄漏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等。通过加强对风险物质等盛装容器、投加装置及阀门等的检查;设置1个容积不低于3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泄漏的液态风险物质;定期对设备、电路、天然气管道、阀门等进行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再生水厂设置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装置;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措施;设置消防系统等措施前提下,发生污染事故的几率较小,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

(四)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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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

(略) 珙县巡场镇、珙泉镇

(略) (略)

四川 (略)

(略) (略) 拟总投资30000 (略) (略) 珙县巡场镇、珙泉镇建设“珙县供排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五批次进行建设,第一批次:杨柳溪向漂水岩水库补水工程:DN400钢管1.5km,DN350钢管1.006km,土石坝蓄水池1座,L*B*H=25.8*14*3,提升泵站10000m3/d,取水井1座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珙泉两河口向珙双路口补水工程:DN600钢管3.38km,1000m3蓄水池1座,新建泵站1座及修复引水渠约3km。第二批次: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再生水厂5000m3/d,DN300钢管7.2km,及综合办公楼及其他配套构建筑物设施等。第三批次:甘泉水厂备用水源管道工程:新建DN600钢管13.4km,该管道起点为珙双路口处珙泉两河口向珙双路口补水工程预留管道接口,终点为甘泉水厂,为新建管线,新建塘坝段管理房1座。巡场镇金沙村饮水工程:改造包含寿增寺至金沙村新敷设φ110PE管约2600米,在原闸阀井内设置阀门,并与原配水管道联通;新敷设φ63PE管约1600米,新增98套远程智能水表及配套件;安装DN100总表流量计;增压泵设备组1套,泵房1座。第四批次: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新建再生水厂15000m3/d,DN700钢管3.4km及配套设施等,海天污水处理厂中水提升泵房提升规模20000m3/d扩建。城区范围内排水管网综合治理工程:对主城区约44km排水管道进行维修更换及排水管网分流综合治理。第五批次:河道(排涝渠道)提升及两岸环境治理工程:白胶沟及芙蓉沟各增加8套微生物扩培投加系统,巡玉路中坝村六组改建公共厕所一座,沿河两岸配套的绿化、亮化和道路、环卫、公厕(新建,改扩建)等,改善河道两岸卫生问题,提高当地的环境综合水平。城区附近清溪河流域内水系(排涝渠道)4km清淤疏导,岸坡建设等工作。河道治理工程:1、白皎沟综合治理河道长3.0km,新建两岸挡墙各3.0km,清淤疏浚1.0km,防渗治理4.5km。2、芙蓉沟综合治理河段长3.30km,防渗治理2.5km,清淤疏浚2.5km。漂水岩水库坝体防渗整治等。其中珙泉两河口向珙双路口补水工程仅为应急工程,目前该补水工程应急工作已结束,该工程仅保留已建设施,不再投入使用,若后期需再次作为应急工程,则需再由县人民政府出具相关手续予以批准,因此本次环评仅对其工程自身进行回顾性评价;同时根据最新调整的《四川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稿)》(2023年12月)中给水工程规划,其再生水规模不超过9000m3/d,因此本次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只进行一期(即5000m3/d)的建设,二期(即15000m3/d)本次不建。待后期珙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需扩大再生水厂规模超过20000m3/d时,再启动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并针对二期工程进行单独环境影响评价,即项目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不纳入本次环评。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和建筑材料、土石方等临时堆放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洒水抑尘来减缓施工扬尘。(2)施工中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清运和处理,堆放时间不宜过长和堆积高度不宜过高,以防风吹刮扬尘。(3)保持场地、进出道路以及运输车辆的清洁和畅通,可通过及时清扫,对运输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等有效措施来保持场地路面的清洁,减少施工扬尘。(4)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易产尘的建筑材料装卸作业,对于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必须露天堆放的应注意加盖防雨布等材料,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5)限制车辆行驶速度。(6)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检修、维护,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防止物料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洒落,注意车辆保养,减少汽车尾气。(7)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连续硬质的围挡,并对围挡进行维护。(8)施工工地的出入口通道应当保持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9)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应当采用封闭方式清运;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在48小时内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防尘措施。(10)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平整,不得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撒各类物料和建筑垃圾。(11)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12)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运输(使用防尘布覆盖),装填时需进行压实,装填高度严禁超过车斗防护栏,车辆卸货时禁止直接倾倒、抛撒,施工材料尽可能适量、适时采购,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尽快使用,禁止在施工沿线长时间堆放。(13)线性工程施工沿线土石方或物料临时堆放应采用防尘布覆盖,严禁露天堆放。(14)线性工程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路面、植被等恢复,防止覆土长期露天堆放,以避免大风天气扬尘的产生。(15)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材料,加强对施工装饰工程的环保管理。(16)河道清淤疏浚过程淤泥表面覆盖已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采取上述措施,项目施工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施工结束后,其影响随即消失。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含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中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和含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进入管网的进入管网,不可进入管网的作为农肥作用于周边农作物,不直排。因此,项目施工期废水均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施工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尽可能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并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造成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淤泥和生活垃圾。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部分用于回填,剩余部分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堆场;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定时清运到指定处置地点;污水管道清淤过程淤泥通过清淤(吸淤)车直接 (略) 污水厂的污泥脱水压缩机进行初步脱水压缩之后送至附近的水泥厂处理;河道治理工程清淤疏浚过程淤泥(泥沙)经挖出运至河道外围临时堆放区暂存后,挑选出可利用部分,剩余部分通过货车运输至水泥厂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通过上述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涉水施工:①项目管网工程穿河工序涉水施工导流拟采用上、下游围堰挡水,埋设导流管泄流的导流方式进行导流。②项目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导流拟采用波纹管分段导流,即采用围堰挡水的导流方式,围堰结构采用迎水面0.3m厚编织袋袋装土+中间土工膜防渗(200g/m2)+背水面渣料填筑结构形式,施工设DN800波纹管过水导流。通过上述措施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其影响随即消失。

(6)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石方、淤泥临时堆放区覆盖等。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再生水厂运营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和食堂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其中恶臭气体排放量极少,经加强厂区绿化、自然扩散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相关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再生水厂产生的反冲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公厕产生的如厕废水,其中反冲洗废水经处理后返回调节池作原水回收利用,实验室清洗废水(除实验室第一次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外)、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公厕废水经预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废水合理处置或排入污水管网,均不直排,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泵站产生的噪声及再生水厂产生的噪声。为降低噪声的危害,设备购置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室内,采用厂房隔声措施,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措施,可确保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再生水厂反冲洗废水池底泥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实验室废物等。再生水厂反冲洗废水池底泥定期清捞后运至海天污水处理厂和其污水处理厂底泥一同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项目运营期固废均合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本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三)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期风险物质主要为再生水厂的柴油、废液、次氯酸钠、天然气等。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进水污染事故、尾水事故排放、风险物质泄漏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等。通过加强对风险物质等盛装容器、投加装置及阀门等的检查;设置1个容积不低于3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泄漏的液态风险物质;定期对设备、电路、天然气管道、阀门等进行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再生水厂设置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装置;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措施;设置消防系统等措施前提下,发生污染事故的几率较小,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

(四)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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