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3月2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锡 (略) 太仓先导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3月22日-2024年03月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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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ttp://**.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锡 (略) 太仓先导段工程 | (略) | (略) (略) | 江苏省 (略) | 先导段工 (略) 全长 10.273km,其中高架线长度 2.512km,地下线 7.388km,桥隧过渡段长度0.373km,设站 3 座,平均站间距约 4.5km,另设太仓车辆段一座, 通过出入线与太仓站接轨。 | 1.?声环境影响及措施:(1)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出入段线、出入库线和场段设备工作时间内,车辆段除东厂界昼间达标外,其余厂界噪声均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厂界昼间最大超标3.5dB(A),夜间最大超标13.5dB(A)。敏感点昼间均达标;夜间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最大超标2.4dB(A)。需要采取一定降噪措施。(2)措施:在满足工程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声学性能优良的风机、消声器、冷却塔,并采用消声、隔声等措施,应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要求。对太仓站 (略) 站活塞风亭和排风亭风道内设置3m长消声器,新风亭风道内设置2m消声器,并采用超低噪声冷却塔。本工程设置4m高直立式声屏障1885延米(熙和樾庭、 (略) 工人文化宫、太仓悦园、天和雅园、越秀向东岛),车辆段四周设置不低于 3m 高的实心围墙。设备选型时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如水泵、空压机等加设降噪措施。加强车辆段的日常管理、提高司乘人员的环保意识,控制鸣笛;车辆段咽喉区的曲线钢轨涂油等措施,降低出入库作业时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在厂界四周设置不低于3m高的实心围墙可进一步降低车辆段作业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对于噪声影响较大的维修工区(包含物资总库、工程车库、材料棚)、临修镟轮库、污水处理间、检查库采取厂房隔声,以上房间需做到建筑墙体隔声量 25dBA 以上,门窗采用隔声门窗设计。 2.?振动环境影响及措施:(1)影响:①敏感保护目标振动影响分析:工程运营后,沿线 9 个现有环境敏感点,设置了 10 个预测点。左线预测点室外振动值VLZmax 昼间为 54.7~74.9dB,夜间为 54.2~74.9dB;右线预测点室外振动值 VLZmax 昼间为57.3~72.3dB,夜间为 56.8~71.8dB。昼间有 2 个敏感点超标,最大超标 2.9dB,夜间有 2 个敏感点超标,最大超标 5.4dB。其余各现有环境敏感点均满足振动标准要求。②规划敏感地块振动影响分析:根据沿线的用地规划,主线沿线共有 16 处振动保护规划地块,其中:左线预测点地块边界处振动值 VLZmax 昼间为 52.8~77.9dB,夜间为 52.3~77.4dB;右线预测点地块边界处振动值VLZmax 昼间为 52.3~76.4dB,夜间为 51.8~75.9dB。昼间有 1 个敏感点超标,最大超标 2.9dB,夜间有 4 个敏感点超标,最大超标 5.4dB。其余各规划环境敏感点均满足振动标准要求。③二次结构噪声影响分析:工程运营时,轨道中心线左侧昼间敏感建筑物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在 23.3~43.5dB(A)范围内;夜间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在 22.8~43.5dB(A)范围内;轨道中心线右侧昼间敏感建筑物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在 25.9~40.3dB(A)范围内;夜间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在 25.4~40.3dB(A)范围内。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标准限值,昼间有 2 个敏感点超标,超标最大值为 3.5dB(A),夜间有 3 个敏感点超标,超标最大值为 6.0dB(A)。鉴于城际轨道实际运营过程中的二次结构噪声扰民的现状,评价建议针对于二次结构噪声设置30m的防护控制距离,在控制距离内不宜规划对噪声及振动敏感的建筑。(2)措施:大在本工程车辆选型中,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工程设计采用的 60kg/m 钢 (略) ,对预防振动污染具有积极作用。运营单位要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对小半径曲线段涂油防护,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对超标敏感点采取高等减振措施,1288 延米,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得出工程正线沿线振动达标防护距离为“交 (略) 两侧”、“混合区、商业中心区”为56m,“居民、文教区”为89m。在未采取任何减振措施的情况下,在不同区间设置工程沿线振动达标控制距离;对于已采取高等或特殊减振措施的区间,振动控制距离可按二次结构噪声控制距离30m进行管控。针对太仓车辆段建议采取以下减振措施:对钢轨顶进行定期打磨,车轮定期镟削,使轨面平顺,轮轨接触良好,减少振动噪声。对于库外咽喉区,由于道岔密布,轨缝众多,建议咽喉区设置高效弹性减震垫、轨缝处安装减振接头夹板等措施。对于小半径地段采用阻尼钢轨,降低轮轨振动及曲线“啸叫”。 3.?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1)影响:本工程虽占用耕地及少量林地资源,但工程整体呈线性分布于沿线地区,线路横向影响范围较狭窄,因此对整个评价范围而言,这种变化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沿线土地利用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工程建设虽然会造成评价区域生态系统生物量减少,但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后,能够减缓植被生物量损失和自然体系生产力下降。施工期将野生动物从原有的庇护场所或栖息环境中驱离;此外,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振动、水污染、粉尘污染和光污染也会对周边野生动物产生驱赶作用,迫使其远离施工区域,从而对部分野生动物的生存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本工程对浮游藻类、浮游和底栖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桥梁水工工程占用水体和底质所造成的资源损失;桩基作业产生的扰动会造成底质的再悬浮,在短期内造成局部水环境变化,从而影响浮游藻类、浮游动物的分布。(2)措施:①生态敏感区的防护措施:不得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设置施工便道、取土场和弃土(渣)场等临时设施和场地。施工期做好防护工作,选择合适的施工方式,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建筑垃圾、工程污水等排入浏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内。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范围内得植被进行恢复,恢复至原有景观。②植物资源保护措施:在工程永久性用地范围内进行绿化;对于因施工围挡临时占用的绿地,工程后原则上应全部采取植被措施予以恢复,以尽量减少本工程对沿线植被的影响;建议绿化方案最大程度发挥两侧 绿化的防护和景观作用。③动物资源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先进施工工艺,注重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杜绝人为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生;对评价范围内分布的野生保护动物,应通过控制施工占地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禁止人为捕杀等措施,缓解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影响。④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在水中进行桥梁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和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对施工人员作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4.?地表水环境及措施:本项目穿越的石头塘、十八港和浏河的现状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值,各河流现状水质较好。本工程沿线 3 个车站、车辆段污水均可纳 (略) (略) 进入城东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未列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 B 等级相关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 2 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中的一级 A 标准和表 2、表 3 相应标准,达标后通过 2 个入河排口排入横沥河。本项目跨越十八港和浏河处分别设置 2 组涉水桥墩,会对行洪、排涝造成一定影响,采取洪评报告提出的断面补偿措施后,桥梁的建设对河道的行洪、排涝、输水基本没有影响。 5.?地下水环境及措施:根据车辆段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总体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D1、D2、D3 点位总硬度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pH、溶解性总固体、铁、锰、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硝酸盐氮、氯化物、镉、铬(六价)、铅、氨氮、亚硝酸盐氮等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均满足Ⅲ类标准。 (略) (略) 建设相对完善,施工期采取基坑、隧道采取围护止水措施后仅产生少量的结构渗水,经沉淀处理后排 (略) (略) 。工程建成运营以后,区间隧道永久埋藏于地下水位以下,与地下水直接接触的主要是钢筋水泥,无重金属、剧毒化学品等污染因子,基本不会影响地下水水质。太仓车辆段的污废水均可经处理后排 (略) (略) ,在正常工况条件下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在落实好场地地面、沉淀池、管道等设施的防渗措施,以保障工程施工运营全过程中地下水环境不受到破坏,本次工程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空气影响及措施:根据类比分析,风亭排放异味在下风向15m范围内影响较大,15~30m范围内可感觉到异味影响,30~50m范围影响很小,50m以远处已无影响。本次工程设计风口距离敏感建筑满足15m以上的要求,为更有效地减轻其异味影响,应在风亭周围加强绿化、并将风口背向敏感点一侧。地下车站应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风亭周围15m 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住宅等人群密集建筑。太仓车辆段员工食堂拟将油烟排口设置在屋顶,并在油烟排口安装油烟净化系统,油烟处理效率大于85%。其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浓度可降至 1.8mg/m3以下,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排放浓度(2.0mg/m3)要求。 7.?固废影响及措施:本项目工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可得到合理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检修与维护产生的少量废零件可做到“资源化”回收再利用;对于车辆段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8.?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场地内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场段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库等均按照相关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9.?施工期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 (略) 景观、噪声、振动、水、大气、固体废物及交通干扰等方面,施工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有关建筑施工环境管理的法规,并将环境保护措施章节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苏锡 (略) 太仓先导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施工期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锡 (略) 太仓先导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3月22日-2024年03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邮 ???箱:*@*ttp://**.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锡 (略) 太仓先导段工程 | (略) | (略) (略) | 江苏省 (略) | 先导段工 (略) 全长 10.273km,其中高架线长度 2.512km,地下线 7.388km,桥隧过渡段长度0.373km,设站 3 座,平均站间距约 4.5km,另设太仓车辆段一座, 通过出入线与太仓站接轨。 | 1.?声环境影响及措施:(1)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出入段线、出入库线和场段设备工作时间内,车辆段除东厂界昼间达标外,其余厂界噪声均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厂界昼间最大超标3.5dB(A),夜间最大超标13.5dB(A)。敏感点昼间均达标;夜间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最大超标2.4dB(A)。需要采取一定降噪措施。(2)措施:在满足工程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声学性能优良的风机、消声器、冷却塔,并采用消声、隔声等措施,应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要求。对太仓站 (略) 站活塞风亭和排风亭风道内设置3m长消声器,新风亭风道内设置2m消声器,并采用超低噪声冷却塔。本工程设置4m高直立式声屏障1885延米(熙和樾庭、 (略) 工人文化宫、太仓悦园、天和雅园、越秀向东岛),车辆段四周设置不低于 3m 高的实心围墙。设备选型时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如水泵、空压机等加设降噪措施。加强车辆段的日常管理、提高司乘人员的环保意识,控制鸣笛;车辆段咽喉区的曲线钢轨涂油等措施,降低出入库作业时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在厂界四周设置不低于3m高的实心围墙可进一步降低车辆段作业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对于噪声影响较大的维修工区(包含物资总库、工程车库、材料棚)、临修镟轮库、污水处理间、检查库采取厂房隔声,以上房间需做到建筑墙体隔声量 25dBA 以上,门窗采用隔声门窗设计。 2.?振动环境影响及措施:(1)影响:①敏感保护目标振动影响分析:工程运营后,沿线 9 个现有环境敏感点,设置了 10 个预测点。左线预测点室外振动值VLZmax 昼间为 54.7~74.9dB,夜间为 54.2~74.9dB;右线预测点室外振动值 VLZmax 昼间为57.3~72.3dB,夜间为 56.8~71.8dB。昼间有 2 个敏感点超标,最大超标 2.9dB,夜间有 2 个敏感点超标,最大超标 5.4dB。其余各现有环境敏感点均满足振动标准要求。②规划敏感地块振动影响分析:根据沿线的用地规划,主线沿线共有 16 处振动保护规划地块,其中:左线预测点地块边界处振动值 VLZmax 昼间为 52.8~77.9dB,夜间为 52.3~77.4dB;右线预测点地块边界处振动值VLZmax 昼间为 52.3~76.4dB,夜间为 51.8~75.9dB。昼间有 1 个敏感点超标,最大超标 2.9dB,夜间有 4 个敏感点超标,最大超标 5.4dB。其余各规划环境敏感点均满足振动标准要求。③二次结构噪声影响分析:工程运营时,轨道中心线左侧昼间敏感建筑物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在 23.3~43.5dB(A)范围内;夜间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在 22.8~43.5dB(A)范围内;轨道中心线右侧昼间敏感建筑物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在 25.9~40.3dB(A)范围内;夜间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在 25.4~40.3dB(A)范围内。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标准限值,昼间有 2 个敏感点超标,超标最大值为 3.5dB(A),夜间有 3 个敏感点超标,超标最大值为 6.0dB(A)。鉴于城际轨道实际运营过程中的二次结构噪声扰民的现状,评价建议针对于二次结构噪声设置30m的防护控制距离,在控制距离内不宜规划对噪声及振动敏感的建筑。(2)措施:大在本工程车辆选型中,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工程设计采用的 60kg/m 钢 (略) ,对预防振动污染具有积极作用。运营单位要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对小半径曲线段涂油防护,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对超标敏感点采取高等减振措施,1288 延米,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得出工程正线沿线振动达标防护距离为“交 (略) 两侧”、“混合区、商业中心区”为56m,“居民、文教区”为89m。在未采取任何减振措施的情况下,在不同区间设置工程沿线振动达标控制距离;对于已采取高等或特殊减振措施的区间,振动控制距离可按二次结构噪声控制距离30m进行管控。针对太仓车辆段建议采取以下减振措施:对钢轨顶进行定期打磨,车轮定期镟削,使轨面平顺,轮轨接触良好,减少振动噪声。对于库外咽喉区,由于道岔密布,轨缝众多,建议咽喉区设置高效弹性减震垫、轨缝处安装减振接头夹板等措施。对于小半径地段采用阻尼钢轨,降低轮轨振动及曲线“啸叫”。 3.?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1)影响:本工程虽占用耕地及少量林地资源,但工程整体呈线性分布于沿线地区,线路横向影响范围较狭窄,因此对整个评价范围而言,这种变化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沿线土地利用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工程建设虽然会造成评价区域生态系统生物量减少,但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后,能够减缓植被生物量损失和自然体系生产力下降。施工期将野生动物从原有的庇护场所或栖息环境中驱离;此外,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振动、水污染、粉尘污染和光污染也会对周边野生动物产生驱赶作用,迫使其远离施工区域,从而对部分野生动物的生存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本工程对浮游藻类、浮游和底栖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桥梁水工工程占用水体和底质所造成的资源损失;桩基作业产生的扰动会造成底质的再悬浮,在短期内造成局部水环境变化,从而影响浮游藻类、浮游动物的分布。(2)措施:①生态敏感区的防护措施:不得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内设置施工便道、取土场和弃土(渣)场等临时设施和场地。施工期做好防护工作,选择合适的施工方式,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建筑垃圾、工程污水等排入浏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内。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范围内得植被进行恢复,恢复至原有景观。②植物资源保护措施:在工程永久性用地范围内进行绿化;对于因施工围挡临时占用的绿地,工程后原则上应全部采取植被措施予以恢复,以尽量减少本工程对沿线植被的影响;建议绿化方案最大程度发挥两侧 绿化的防护和景观作用。③动物资源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先进施工工艺,注重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杜绝人为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生;对评价范围内分布的野生保护动物,应通过控制施工占地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禁止人为捕杀等措施,缓解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影响。④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在水中进行桥梁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和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对施工人员作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4.?地表水环境及措施:本项目穿越的石头塘、十八港和浏河的现状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值,各河流现状水质较好。本工程沿线 3 个车站、车辆段污水均可纳 (略) (略) 进入城东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未列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 B 等级相关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 2 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中的一级 A 标准和表 2、表 3 相应标准,达标后通过 2 个入河排口排入横沥河。本项目跨越十八港和浏河处分别设置 2 组涉水桥墩,会对行洪、排涝造成一定影响,采取洪评报告提出的断面补偿措施后,桥梁的建设对河道的行洪、排涝、输水基本没有影响。 5.?地下水环境及措施:根据车辆段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总体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D1、D2、D3 点位总硬度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pH、溶解性总固体、铁、锰、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硝酸盐氮、氯化物、镉、铬(六价)、铅、氨氮、亚硝酸盐氮等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均满足Ⅲ类标准。 (略) (略) 建设相对完善,施工期采取基坑、隧道采取围护止水措施后仅产生少量的结构渗水,经沉淀处理后排 (略) (略) 。工程建成运营以后,区间隧道永久埋藏于地下水位以下,与地下水直接接触的主要是钢筋水泥,无重金属、剧毒化学品等污染因子,基本不会影响地下水水质。太仓车辆段的污废水均可经处理后排 (略) (略) ,在正常工况条件下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在落实好场地地面、沉淀池、管道等设施的防渗措施,以保障工程施工运营全过程中地下水环境不受到破坏,本次工程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空气影响及措施:根据类比分析,风亭排放异味在下风向15m范围内影响较大,15~30m范围内可感觉到异味影响,30~50m范围影响很小,50m以远处已无影响。本次工程设计风口距离敏感建筑满足15m以上的要求,为更有效地减轻其异味影响,应在风亭周围加强绿化、并将风口背向敏感点一侧。地下车站应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风亭周围15m 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住宅等人群密集建筑。太仓车辆段员工食堂拟将油烟排口设置在屋顶,并在油烟排口安装油烟净化系统,油烟处理效率大于85%。其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浓度可降至 1.8mg/m3以下,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排放浓度(2.0mg/m3)要求。 7.?固废影响及措施:本项目工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可得到合理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检修与维护产生的少量废零件可做到“资源化”回收再利用;对于车辆段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8.?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场地内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场段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库等均按照相关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9.?施工期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 (略) 景观、噪声、振动、水、大气、固体废物及交通干扰等方面,施工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有关建筑施工环境管理的法规,并将环境保护措施章节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苏锡 (略) 太仓先导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施工期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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