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花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芜湖三花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芜湖三 (略)
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3月21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芜湖三 (略) 在本公司主持召开了“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由芜湖三 (略) (建设单位)、芜湖寅泰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2位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上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査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103号。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技改完成后全厂年产截止阀阀体、接管*套、四通换向阀阀体、零部件*套(技改前,截止阀、四通换向阀部件均采用PPD(三氯*烯)清洗,阶段性技改后四通阀暂时保留一套PPD清洗线,其余全部更换为水基清洗剂清洗,技改前后,清洗线产品方案不变)。
建设内容:技改完成后全厂年产截止阀阀体、接管*套、四通换向阀阀体、零部件*套(技改前,截止阀、四通换向阀部件均采用PPD(三氯*烯)清洗,阶段性技改后四通阀暂时保留一套PPD清洗线,其余全部更换为水基清洗剂清洗,技改前后,清洗线产品方案不变),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噪声控制、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的试验对比,综合考虑现行国家法律规范要求、企业产品质量要求、产品生产特点及区域基础设施情况,芜湖三 (略) 最终选择采用水基清洗剂替代PPD(三氯*烯)清洗剂,并对清洗工艺进行技改,技改后清洗线所用水基清洗剂和环保型钝化剂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大大减少了环境风险。同时,为满足水基清洗线废水的处理需要,企业拟对厂区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使技改后的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降到最低。
在此背景下,企业拟投资*元建设“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称为“本项目”),项目将对现有清洗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引进水基清洗设备,实现水基清洗替代超声波PPD(三氯*烯)清洗,并对附属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本次技改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m2。本项 (略) 弋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项目备案证(编号:*),并于2022年5月委托芜湖大唐 (略) 编制《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6月10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芜环行审[2022]101号)。
芜湖三 (略) 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方案报审以及环评审批,因为四通阀水基清洗达不到产品质量要求,故暂时保留了一条PPD清洗线,现需对芜湖三 (略) 已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2024年1月芜湖三 (略) 委托芜湖寅泰 (略) 为该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芜湖寅泰 (略) 接收委托后,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芜湖寅泰 (略) 委托安徽 (略) 于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9日对项目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勘查,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7.3%。
(四)验收范围:阶段性验收:对现有清洗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引进水基清洗设备,实现水基清洗替代超声波PPD(三氯*烯)清洗,并对附属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技改完成后全厂年产截止阀阀体、接管*套、四通换向阀阀体、零部件*套(技改前,截止阀、四通换向阀部件均采用PPD(三氯*烯)清洗,阶段性技改后四通阀暂时保留一套PPD清洗线,其余全部更换为水基清洗剂清洗,技改前后,清洗线产品方案不变)。
二、项目变更情况
环评设计污水处理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实际安装2套碱液喷淋处理恶臭气体,经2根排气筒排放。
其他与环评要求及初步设计基本一致。以上变动,参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技改后,截止阀、四通换向阀清洗线使用水基清洗剂替代三氯*烯清洗剂,技改后清洗线无废气产生。
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本次技改项目依托现有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2台锅炉废气分别通过一根10m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
污水处理站的恶臭主要来自生化处理池、污泥间,污水和污泥中的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散发的化学物质,主要为:硫化氢、氨、硫醇、*基硫、粪臭素、铬酸、*酸等恶臭类物质。污水处理站污泥间为封闭建筑,生化处理池加盖板封闭,含铜污泥浓缩池、生化污泥池、综合污泥浓缩池、污泥间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DA026排气筒排放;A池、O池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DA025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阶段性年用水量*m3/a(248.85m3/d),废水排放量*m3/a(212.61m3/d),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技改后,企业全厂年用水量*m3/a(1699.85m3/d),废水排放量*m3/a(1223.61m3/d),废水经处理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内的各种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小。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危险固废暂存库一处,位于厂区西南侧,建筑面积156m2,在4#生产厂房2层东侧设一座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88m2;1#生产厂房北侧外部设一般固废(铜末)暂存间,占地面积102m2,污泥间121m2。一般固废仓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危废暂存间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安徽 (略) 于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9日进行现场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验收期间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监测结果如下:
4.1废气监测结果
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9日期间对该项目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锅炉废气1#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2.4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ND、氮氧化物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36mg/m3;锅炉废气2#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2.9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ND、氮氧化物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36mg/m3;污水处理站恶臭喷淋塔1#排气筒出口中氨气的最大排放速率为5.48×10-3kg/h,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为3.49×10-4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311(无量纲);污水处理站恶臭喷淋塔2#排气筒出口中氨气的最大排放速率为9.20×10-3kg/h,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为4.61×10-4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415(无量纲);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19]5号文)中燃气锅炉的限值(50mg/m3);污水处理站恶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
无组织废气中氨的最大浓度值为0.08mg/m3,硫化氢的最大浓度值为ND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限值。
4.2废水监测结果
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本项目厂区污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总排口中各污染物的最大日均浓度分别是pH 7.2-7.4,COD270mg/L、BOD5 78.9mg/L、氨氮 8.56mg/L、总磷7.41mg/L、SS 36mg/L、石油类1.11mg/L、动植物油0.0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ND,铜0.33mg/L、锌0.35mg/L,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4.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1月30日生产正常,各减噪设备及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最大噪声为58dB(A),夜间厂界最大噪声为48dB(A),项目四周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4.4总量控制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总量,排污许可证COD62.978 t/a,氨氮6.884t/a,核算本次验收COD排放量为48.822t,氨氮1.66t,符合排污许可总量要求。NOx全厂排放量为0.342t,符合环评技改后全厂10.441t/a总量要求。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査、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己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芜湖三 (略) 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运营期进一步加强厂区的环境管理。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芜湖三 (略)
2024年3月22日
芜湖三 (略)
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3月21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芜湖三 (略) 在本公司主持召开了“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由芜湖三 (略) (建设单位)、芜湖寅泰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2位行业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上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査阅了有关环保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103号。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技改完成后全厂年产截止阀阀体、接管*套、四通换向阀阀体、零部件*套(技改前,截止阀、四通换向阀部件均采用PPD(三氯*烯)清洗,阶段性技改后四通阀暂时保留一套PPD清洗线,其余全部更换为水基清洗剂清洗,技改前后,清洗线产品方案不变)。
建设内容:技改完成后全厂年产截止阀阀体、接管*套、四通换向阀阀体、零部件*套(技改前,截止阀、四通换向阀部件均采用PPD(三氯*烯)清洗,阶段性技改后四通阀暂时保留一套PPD清洗线,其余全部更换为水基清洗剂清洗,技改前后,清洗线产品方案不变),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噪声控制、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的试验对比,综合考虑现行国家法律规范要求、企业产品质量要求、产品生产特点及区域基础设施情况,芜湖三 (略) 最终选择采用水基清洗剂替代PPD(三氯*烯)清洗剂,并对清洗工艺进行技改,技改后清洗线所用水基清洗剂和环保型钝化剂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大大减少了环境风险。同时,为满足水基清洗线废水的处理需要,企业拟对厂区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使技改后的废水污染物排放量降到最低。
在此背景下,企业拟投资*元建设“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称为“本项目”),项目将对现有清洗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引进水基清洗设备,实现水基清洗替代超声波PPD(三氯*烯)清洗,并对附属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本次技改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m2。本项 (略) 弋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项目备案证(编号:*),并于2022年5月委托芜湖大唐 (略) 编制《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6月10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芜环行审[2022]101号)。
芜湖三 (略) 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方案报审以及环评审批,因为四通阀水基清洗达不到产品质量要求,故暂时保留了一条PPD清洗线,现需对芜湖三 (略) 已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2024年1月芜湖三 (略) 委托芜湖寅泰 (略) 为该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芜湖寅泰 (略) 接收委托后,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芜湖寅泰 (略) 委托安徽 (略) 于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9日对项目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勘查,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7.3%。
(四)验收范围:阶段性验收:对现有清洗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引进水基清洗设备,实现水基清洗替代超声波PPD(三氯*烯)清洗,并对附属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技改完成后全厂年产截止阀阀体、接管*套、四通换向阀阀体、零部件*套(技改前,截止阀、四通换向阀部件均采用PPD(三氯*烯)清洗,阶段性技改后四通阀暂时保留一套PPD清洗线,其余全部更换为水基清洗剂清洗,技改前后,清洗线产品方案不变)。
二、项目变更情况
环评设计污水处理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实际安装2套碱液喷淋处理恶臭气体,经2根排气筒排放。
其他与环评要求及初步设计基本一致。以上变动,参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技改后,截止阀、四通换向阀清洗线使用水基清洗剂替代三氯*烯清洗剂,技改后清洗线无废气产生。
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本次技改项目依托现有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2台锅炉废气分别通过一根10m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
污水处理站的恶臭主要来自生化处理池、污泥间,污水和污泥中的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散发的化学物质,主要为:硫化氢、氨、硫醇、*基硫、粪臭素、铬酸、*酸等恶臭类物质。污水处理站污泥间为封闭建筑,生化处理池加盖板封闭,含铜污泥浓缩池、生化污泥池、综合污泥浓缩池、污泥间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DA026排气筒排放;A池、O池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DA025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阶段性年用水量*m3/a(248.85m3/d),废水排放量*m3/a(212.61m3/d),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技改后,企业全厂年用水量*m3/a(1699.85m3/d),废水排放量*m3/a(1223.61m3/d),废水经处理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内的各种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小。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危险固废暂存库一处,位于厂区西南侧,建筑面积156m2,在4#生产厂房2层东侧设一座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88m2;1#生产厂房北侧外部设一般固废(铜末)暂存间,占地面积102m2,污泥间121m2。一般固废仓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危废暂存间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安徽 (略) 于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9日进行现场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验收期间工况满足验收监测要求,监测结果如下:
4.1废气监测结果
2024年1月29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9日期间对该项目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锅炉废气1#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2.4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ND、氮氧化物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36mg/m3;锅炉废气2#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2.9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ND、氮氧化物的最大平均排放浓度为36mg/m3;污水处理站恶臭喷淋塔1#排气筒出口中氨气的最大排放速率为5.48×10-3kg/h,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为3.49×10-4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311(无量纲);污水处理站恶臭喷淋塔2#排气筒出口中氨气的最大排放速率为9.20×10-3kg/h,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为4.61×10-4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415(无量纲);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19]5号文)中燃气锅炉的限值(50mg/m3);污水处理站恶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
无组织废气中氨的最大浓度值为0.08mg/m3,硫化氢的最大浓度值为ND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限值。
4.2废水监测结果
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本项目厂区污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总排口中各污染物的最大日均浓度分别是pH 7.2-7.4,COD270mg/L、BOD5 78.9mg/L、氨氮 8.56mg/L、总磷7.41mg/L、SS 36mg/L、石油类1.11mg/L、动植物油0.0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ND,铜0.33mg/L、锌0.35mg/L,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4.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1月30日生产正常,各减噪设备及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最大噪声为58dB(A),夜间厂界最大噪声为48dB(A),项目四周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4.4总量控制
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总量,排污许可证COD62.978 t/a,氨氮6.884t/a,核算本次验收COD排放量为48.822t,氨氮1.66t,符合排污许可总量要求。NOx全厂排放量为0.342t,符合环评技改后全厂10.441t/a总量要求。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査、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己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芜湖三 (略) 清洗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运营期进一步加强厂区的环境管理。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附:1.参会人员签到表;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芜湖三 (略)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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