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鼎星水泥有限公司窑尾烟气SCR脱硝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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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鼎星水泥有限公司窑尾烟气SCR脱硝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本项目名称为 (略) 窑尾烟气SCR脱硝技改项目,位于河 (略) 井陉县孙庄乡东白花村, (略) 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13′3.00″、北纬38°10′20.99″。

项目已于2022年7月22日取得井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的备案信息,备案编号为:井科工技改备〔2022〕33号;于2022年7月25日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035。

目前, (略) 窑尾烟气SCR脱硝技改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且已稳定运行168小时以上。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窑尾烟气SCR脱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相关建设内容及环保设施。

(略) 委托河北青 (略) 于2024年1月18日至1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检测结论如下:

1、检测期间,各生产及辅助设施运转正常。

2、经检测,该项目生产线窑头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最大折算浓度为1.2mg/m3;窑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1.9mg/Nm3、氨排放最大折算浓度为0.76mg/Nm3、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折算浓度为31mg/Nm3,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 13/2167-2020)表1标准,同时满足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氮氧化物≤50mg/Nm3)要求。

3、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

4、经检测,该项目厂界各检测点位昼、夜间噪声检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8B(A)、4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2类标准。

5、氮氧化物削减量核算

据 (略) 窑尾排放口在线总量统计,生产线窑尾2021年NOX年排放量为138.046t/a,2023年NOX年排放量为55.8258t/a。项目实施后, (略) 年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82.2202t/a,削减量为59.56%。

综上,项目已按环评文件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检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总量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河北

本项目名称为 (略) 窑尾烟气SCR脱硝技改项目,位于河 (略) 井陉县孙庄乡东白花村, (略) 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13′3.00″、北纬38°10′20.99″。

项目已于2022年7月22日取得井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出具的备案信息,备案编号为:井科工技改备〔2022〕33号;于2022年7月25日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035。

目前, (略) 窑尾烟气SCR脱硝技改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且已稳定运行168小时以上。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窑尾烟气SCR脱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相关建设内容及环保设施。

(略) 委托河北青 (略) 于2024年1月18日至1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检测结论如下:

1、检测期间,各生产及辅助设施运转正常。

2、经检测,该项目生产线窑头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最大折算浓度为1.2mg/m3;窑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1.9mg/Nm3、氨排放最大折算浓度为0.76mg/Nm3、氮氧化物排放最大折算浓度为31mg/Nm3,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 13/2167-2020)表1标准,同时满足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氮氧化物≤50mg/Nm3)要求。

3、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

4、经检测,该项目厂界各检测点位昼、夜间噪声检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8B(A)、4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2类标准。

5、氮氧化物削减量核算

据 (略) 窑尾排放口在线总量统计,生产线窑尾2021年NOX年排放量为138.046t/a,2023年NOX年排放量为55.8258t/a。项目实施后, (略) 年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82.2202t/a,削减量为59.56%。

综上,项目已按环评文件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检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总量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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