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电池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参意见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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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电池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参意见表公示

大族激光(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3.8GW TOPCon电池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参意见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族激光(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3.8GW TOPCon电池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年产TOPCon电池片项目。项目依托大族激光化工基地进行建设,购置相关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3.8GWTOPcon电池片产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电池片生产工艺废气、载具、返工片清洗废气、储罐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仓库危废贮存废气、燃气锅炉废气等。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工艺废水(包含浓酸废水、含酸清洗废水、浓碱废水、含碱清洗废水、载具、返工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定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等。工业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内各类辅助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车间外冷却塔、各类泵、风机等设备噪声。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待鉴定危废,其中危险废物主要有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石英舟、石英管、石墨舟、废洗涤填料、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MVR蒸发废盐等;一般固废主要有废电池片、废网版、未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尘渣、激光设备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纯水制备废物、废分子筛;待鉴定固废为含氟污泥。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项目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废气分类收集,经过有效的处理措施处理后经过13根排气筒排放,最终满足达标排放。项目厂区排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体系,非初期雨水通过厂 (略) 排 (略) ;磷扩工序喷淋废水进入磷扩工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磷扩工序喷淋系统;硅烷燃烧塔喷淋废水进入硅烷燃烧塔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硅烷燃烧塔喷淋系统。部分含酸工艺废水、50%纯水制备浓水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中水回用系统浓水、浓碱工艺废水、浓酸工艺废水、剩余部分含酸清洗废水、含碱清洗废水和喷淋装置废水(磷扩工序废气喷淋废水、硅烷燃烧塔喷淋废水除外)、初期雨水接入含氟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剩余50%纯水制备浓水一起接管胜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起接管金港污水处理厂,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项目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厂界,其次需要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产生的沾染原料的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石英舟、石英管、石墨舟、废洗涤填料、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MVR蒸发废盐等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电池片、废网版、未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尘渣、激光设备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纯水制备废物、废分子筛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含氟污泥待鉴定,若经鉴定为危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照危废管理。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为100%,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张家港保税区国土空间规划;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链接)提交建设单位。也可以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族激光(张家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红平

电话:0512-*

联系地址: (略) 张家港保税区后塍街 (略) 1599号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电话:025-*-1112 传真:025-*-1100

Email:*@*juae.cn

联系地址: (略) 鼓 (略) 22号南京大学科学楼7楼

(九)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张家港

大族激光(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3.8GW TOPCon电池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参意见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族激光(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3.8GW TOPCon电池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年产TOPCon电池片项目。项目依托大族激光化工基地进行建设,购置相关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3.8GWTOPcon电池片产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电池片生产工艺废气、载具、返工片清洗废气、储罐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仓库危废贮存废气、燃气锅炉废气等。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工艺废水(包含浓酸废水、含酸清洗废水、浓碱废水、含碱清洗废水、载具、返工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定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等。工业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内各类辅助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车间外冷却塔、各类泵、风机等设备噪声。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待鉴定危废,其中危险废物主要有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石英舟、石英管、石墨舟、废洗涤填料、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MVR蒸发废盐等;一般固废主要有废电池片、废网版、未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尘渣、激光设备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纯水制备废物、废分子筛;待鉴定固废为含氟污泥。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项目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废气分类收集,经过有效的处理措施处理后经过13根排气筒排放,最终满足达标排放。项目厂区排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体系,非初期雨水通过厂 (略) 排 (略) ;磷扩工序喷淋废水进入磷扩工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磷扩工序喷淋系统;硅烷燃烧塔喷淋废水进入硅烷燃烧塔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硅烷燃烧塔喷淋系统。部分含酸工艺废水、50%纯水制备浓水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中水回用系统浓水、浓碱工艺废水、浓酸工艺废水、剩余部分含酸清洗废水、含碱清洗废水和喷淋装置废水(磷扩工序废气喷淋废水、硅烷燃烧塔喷淋废水除外)、初期雨水接入含氟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剩余50%纯水制备浓水一起接管胜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起接管金港污水处理厂,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项目选择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尽可能远离厂界,其次需要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产生的沾染原料的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石英舟、石英管、石墨舟、废洗涤填料、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MVR蒸发废盐等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电池片、废网版、未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尘渣、激光设备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纯水制备废物、废分子筛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含氟污泥待鉴定,若经鉴定为危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照危废管理。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率为100%,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张家港保税区国土空间规划;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链接)提交建设单位。也可以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族激光(张家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红平

电话:0512-*

联系地址: (略) 张家港保税区后塍街 (略) 1599号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电话:025-*-1112 传真:025-*-1100

Email:*@*juae.cn

联系地址: (略) 鼓 (略) 22号南京大学科学楼7楼

(九)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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