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吨/年磷酸铁锂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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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吨/年磷酸铁锂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吨/年磷酸铁锂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分两批次建设破碎车间、湿法车间、仓库、罐区等,配套电力、计量检测、雨污分流、废水处理、道路建设、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主要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吨/年磷酸铁锂综合利用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 (略)

联系人:丘 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上杭县蛟洋镇坪 (略) 55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州庆林 (略)

通讯地址: (略) 鼓 (略) 58号福光大厦301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59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支持率,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其它的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4月6日),通过电话、传真、电 (略) 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q.com

福 (略)

2024年3月23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吨/年磷酸铁锂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分两批次建设破碎车间、湿法车间、仓库、罐区等,配套电力、计量检测、雨污分流、废水处理、道路建设、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主要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吨/年磷酸铁锂综合利用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 (略)

联系人:丘 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上杭县蛟洋镇坪 (略) 55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州庆林 (略)

通讯地址: (略) 鼓 (略) 58号福光大厦301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59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支持率,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其它的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4月6日),通过电话、传真、电 (略) 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q.com

福 (略)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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