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旻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含氟医用材料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三明旻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及含氟医用材料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 三明 (略)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明溪县经济开发区D区30号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俞小明 |
项目名称 | 医药中间体及含氟医用材料生产项目 |
项目简介 | (1)项目名称:医药中间体及含氟医用材料生产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3)建设单位:三明 (略) 。 (4)建设地点: (略) 明溪县经济开发区D区30号。 (5)项目投资:*元。 (6)建设规模:依托现有*类生产车间,本期建设年产338吨医药中间体;新建*类车间2300平方米,建设年产1000吨含氟医用材料生产线。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产20吨(R)-3-羟基*酸*酯、20吨(R)-3-羟基*酸*酯、50吨(R)-1,3-*二醇、10吨(R)-1-[3,5-二(三氟*基)苯基]*醇、20吨(S)-1-叔*氧羰基-3-羟基哌啶、2吨(R)-1-(1-萘基)*胺、100吨(R)-1-苯*胺、20吨异柠檬酸钾、64吨3-对硝基苯基丝胺醇、2吨紫杉醇侧链、10吨依折麦布中间体S-4-苯基-2-噁唑烷酮、20吨组胺酸盐酸盐、1000吨含氟医用材料。 (7)辐射源情况:拟建项目无电离辐射源及电离辐射装置。 (8)依托情况:拟建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除部分生产线新增相关设备外,其余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均依托建设单位原有。同时,职业卫生管理及管理人员依托现有管理体系。 |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 |
孔晶晶、魏强、罗洁茹、陈嘉星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化学有害因素:硅藻土粉尘、活性炭粉尘、电焊烟尘。 ②化学有害因素:异*醇、*酮、四氢呋喃、硫酸、*酸、*基叔*基醚、*酐、*醇、二氯*烷、正庚烷、异*胺、氢氧化钠、二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碳酸钠、氧化钙、*酸*酯、*苯、*苯、二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 ③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低温。 检测结果: 根据调查,类比工程各岗位/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根据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等级结论,其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等级主要为低风险或中等风险,其中硅藻土粉尘、异*胺等职业病危害风险特征等级为中等风险,故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职业病防控。结合类比结论和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结论,拟建项目投产后若能采用类比工程相似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预计能降低有毒物质对作业人员的影响,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健康舒适的作业环境。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通过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技术资料、类比工程、职业病风险预测等分析可知,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应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并在设计、施工及以后运行中采取本报告第4章节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以及第5章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后,预计拟建项目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得到进一步控制。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 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 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4.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 细化生产工艺过程的分析; 2. 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分析和建议。 |
建设单位 | 三明 (略)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明溪县经济开发区D区30号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俞小明 |
项目名称 | 医药中间体及含氟医用材料生产项目 |
项目简介 | (1)项目名称:医药中间体及含氟医用材料生产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3)建设单位:三明 (略) 。 (4)建设地点: (略) 明溪县经济开发区D区30号。 (5)项目投资:*元。 (6)建设规模:依托现有*类生产车间,本期建设年产338吨医药中间体;新建*类车间2300平方米,建设年产1000吨含氟医用材料生产线。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产20吨(R)-3-羟基*酸*酯、20吨(R)-3-羟基*酸*酯、50吨(R)-1,3-*二醇、10吨(R)-1-[3,5-二(三氟*基)苯基]*醇、20吨(S)-1-叔*氧羰基-3-羟基哌啶、2吨(R)-1-(1-萘基)*胺、100吨(R)-1-苯*胺、20吨异柠檬酸钾、64吨3-对硝基苯基丝胺醇、2吨紫杉醇侧链、10吨依折麦布中间体S-4-苯基-2-噁唑烷酮、20吨组胺酸盐酸盐、1000吨含氟医用材料。 (7)辐射源情况:拟建项目无电离辐射源及电离辐射装置。 (8)依托情况:拟建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除部分生产线新增相关设备外,其余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均依托建设单位原有。同时,职业卫生管理及管理人员依托现有管理体系。 |
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 |
孔晶晶、魏强、罗洁茹、陈嘉星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①化学有害因素:硅藻土粉尘、活性炭粉尘、电焊烟尘。 ②化学有害因素:异*醇、*酮、四氢呋喃、硫酸、*酸、*基叔*基醚、*酐、*醇、二氯*烷、正庚烷、异*胺、氢氧化钠、二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碳酸钠、氧化钙、*酸*酯、*苯、*苯、二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 ③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焊弧光、低温。 检测结果: 根据调查,类比工程各岗位/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根据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等级结论,其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等级主要为低风险或中等风险,其中硅藻土粉尘、异*胺等职业病危害风险特征等级为中等风险,故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职业病防控。结合类比结论和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结论,拟建项目投产后若能采用类比工程相似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预计能降低有毒物质对作业人员的影响,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健康舒适的作业环境。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通过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技术资料、类比工程、职业病风险预测等分析可知,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应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并在设计、施工及以后运行中采取本报告第4章节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以及第5章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后,预计拟建项目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得到进一步控制。 建议主要内容: 1.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完善; 2. 建议建设单位明确各工种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建议补充配置; 3. 建议建设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4. 建议建设单位对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中存在不足之处,应按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补充完善。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 细化生产工艺过程的分析; 2. 完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分析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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